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實施“兩個替代”要求我們必須從長遠考慮能源電力發展問題,對影響電網規劃的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為“十三五”及下一步電網發展指明方向。
(二)我國人均用電量未來有較大增長空間
提高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關鍵舉措。電力在終端領域創造經濟價值的效率為石油的3倍、煤炭的17倍。
我國目前尚有燃煤鍋爐、窯爐45萬臺左右,絕大部分可以實施電能替代。汽車保有量超過1.5億輛,加快發展電動汽車,交通領域以電代油潛力很大。經測算,目前我國各領域電能替代潛力高達2.4萬億千瓦時。
美國等國家在經濟增速換擋期,人均用電量仍然保持了較快增長。1960年、1965年、1970年、1980年美國人均用電量分別為3808、5235、6788、9243千瓦時/人,2014年達到14203千瓦時/人。同樣,1990年、2000年韓國人均用電量分別為2369、5907千瓦時/人,2014年達到10219千瓦時/人。
2010年我國人均用電量為3140千瓦時/人,2014年達到4078千瓦時/人,相當于美國20世紀60年代、韓國90年代水平。我國人均用電水平還處于低位,可以預見,伴隨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終端消費電力比重上升,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我國人均用電量水平將保持較快增長。預計2020年人均用電量為5691千瓦時/人,相當于OECD國家2010年平均水平的64%。
(三)東中部作為電力負荷中心的地位將長期保持不變
東中部地區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龍頭,人口比重高,經濟基數大。“八五”至“十一五”期間,京津冀魯、滬蘇浙閩、豫鄂湘贛等東中部12省(市)全社會用電量占國家電網公司比重從58%增加到66%。目前,東中部用電量基本保持在63%左右。綜合考慮產業轉移、節能減排、結構調整、人口聚集、電能替代等因素后,東中部12省(市)用電量占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用電量的比重將有所下降。產業轉移在時間和空間上具有漸進性特點,轉移速度較為平緩,預計“十三五”期間,東中部12省(市)用電量占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比重將下降1-2個百分點,仍是我國主要的負荷中心。
(四)電力預測要適度超前
電力發展關系國計民生,為保證國民經濟健康發展,電力發展應適度超前。以往對于電力需求預測往往趨于保守,事實證明經濟發展增長遠大于預期,例如2004年規劃預測全國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全社會用電量將分別達到2.75、3.43和4.3萬億千瓦時,而實際全國2010年全社會用電量達到4.2萬億千瓦時,相當于用電量需求提前十年實現。目前我國全社會用電量增速低,要避免對電力需求預測過于悲觀。
作者:劉開俊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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