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光伏園區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指導意見》和《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和建設管理辦法》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5日
光伏園區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指導意見
為充分利用太陽能資源、
二、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標準
(一)行業技術。
新建光伏電站使用的電池組件,要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認監委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國能新能〔2015〕194號)“領跑者”計劃標準選取。多晶硅電池組件、單晶硅電池組件、薄膜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衰減率等指標必須符合規定。
電池組件標準表
(二)土地標準。
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利用荒灘、荒漠等不宜發展農業、生態項目、工業開發的土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光伏發電項目一律不得占用耕地,也不得在補充耕地后備資源區進行布局。可合理利用煤礦備采區土地資源建設光伏電站,但必須由雙方企業事先簽訂安全協議。
(三)線路走廊標準。
光伏電站并網線路設計、施工需與所在光伏發電基地送電走廊規劃相銜接。電力部門在審查光伏電站接入系統設計時,應合理控制送出線路的長度和輸電走廊。各并網電壓等級的光伏電站送出線路長度原則上不應超過規定的限值。
送出線路規范表

作者: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責任編輯: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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