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最近連續發了兩道文,針對光伏發電項目的管理。
1月1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此前的14日發布《關于完善太陽能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指導意見》,加強光伏項目管理。
這意味著業內風行的追逐光伏路條的做法,將受到更多約束。光伏項目將通過信息化管理方式,接受能源局的監管。
光伏發電迅猛增長,至2015年底,達到45GW。造成用于補貼的清潔能源發展基金捉襟見肘,補都補不起。 此前補貼資金的發放已經出現拖延的情況,但在地方推動下,光伏裝機還在迅速發展,甚至脫離能源局管控的規模。
當前,光伏發電規模能源局實行總量控制,分解到各個省。各省自己核準,但要到國家能源局備案,符合總量規模。拿到全部手續,才有排隊拿補貼的資格。不過,各家企業都想在發展初期圈地做項目儲備,以待未來發展,所以造成企業之間追逐路條成風。炒賣路條兇得很。
能源局提出,為做好存量光伏發電項目與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的銜接,現對已建成和在建光伏發電項目(不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下同)進行全面摸底復核,將符合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管理,為后期項目補貼資金的申請和發放奠定基礎。
具體摸底包括:填報2013年底前已核準(備案)、但未納入前五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內的光伏電站項目清單。
填報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內項目。各地上報的光伏電站項目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含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規模分別不得超過我局下達的相應規模。
填報2015年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內項目。各地上報的光伏電站項目規模不得超過我局下達的相應規模。如與2015年上半年報送的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有差異的,請詳細說明情況。
規模內的尚且要排隊拿補貼,規模外的就不用說了。先等著吧!
規模外的也要納入管理,要求填報除上述項目外已經開工建設的光伏電站項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國家能源局對光伏發電項目開始實行年度規模管理,未列入年度規模清單的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將不予認可。
對于這些項目,地方和公司偶爾也會以未來的項目報備。但是越往后,補貼越低,所以誰都想進入前期的項目。
此前14號的知道意見提出,部分地區也出現了光伏電站項目配置混亂等問題,影響了太陽能發電產業的健康發展。
能源局提出,光伏發電年度規模的分類管理。按照各類型光伏發電的特點和國家支持的優先程度,光伏發電年度規模實行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