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加強能源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建設能源生產消費的智能化體系、多能協同綜合能源網絡、與能源系統協同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立新型能源市場交易體系和商業運營平臺,發展分布式能源、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務、綠色能源靈活交易、能源大數據服務應用等新模式和新業態。
(五)發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新模式
1.發展儲能網絡化管理運營模式。
鼓勵整合小區、樓宇、家庭應用場景下的儲電、儲熱、儲冷、清潔燃料存儲等多類型的分布式儲能設備及社會上其他分散、冗余、性能受限的儲能電池、不間斷電源、電動汽車充放電樁等儲能設施,建設儲能設施數據庫,將存量的分布式儲能設備通過互聯網進行管控和運營。推動電動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在儲能電站等儲能系統實現梯次利用。構建儲能云平臺,實現對儲能設備的模塊化設計、標準化接入、梯次化利用與網絡化管理,支持能量的自由靈活交易。推動儲能提供能源租賃、緊急備用、調峰調頻等增值服務。
2.發展車網協同的智能充放電模式。
鼓勵充換電設施運營商、電動汽車企業等,集成電網、車企、交通、氣象、安全等各種數據,建設基于電網、儲能、分布式用電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車運營云平臺。促進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間能量和信息的雙向互動,應用電池能量信息化和互聯網化技術,探索無線充電、移動充電、充放電智能導引等新運營模式。積極開展電動汽車智能充放電業務,探索電動汽車利用互聯網平臺參與能源直接交易、電力需求響應等新模式。
3.發展新能源+電動汽車運行新模式。
充分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在城市、景區、高速公路等區域因地制宜建設新能源充放電站等基礎設施,提供電動汽車充放電、換電等業務,實現電動汽車與新能源的協同優化運行。
(六)發展智慧用能新模式
1.培育用戶側智慧用能新模式。
完善基于互聯網的智慧用能交易平臺建設。建設面向智能家居、智能樓宇、智能小區、智能工廠的能源綜合服務中心,實現多種能源的智能定制、主動推送和資源優化組合。鼓勵企業、居民用戶與分布式資源、電力負荷資源、儲能資源之間通過微平衡市場進行局部自主交易,通過實時交易引導能源的生產消費行為,實現分布式能源生產、消費一體化。
2.構建用戶自主的能源服務新模式。
逐步培育虛擬電廠、負荷集成商等新型市場主體,增加靈活性資源供應。鼓勵用戶自主提供能量響應、調頻、調峰等靈活的能源服務,以互聯網平臺為依托進行動態、實時的交易。進一步完善相關市場機制,兼容用戶以直接、間接等多種方式自主參與靈活性資源市場交易的渠道。建立合理的靈活性資源補償定價機制,保障靈活性資源投資擁有合理的收益回報。
3.拓展智慧用能增值服務新模式。
鼓勵提供更多差異化的能源商品和服務方案。搭建用戶能效監測平臺并實現數據的互聯共享,提供個性化的能效管理與節能服務。基于互聯網平臺,提供面向用戶終端設施的能量托管、交易委托等增值服務。拓展第三方信用評價,鼓勵能源企業或專業數據服務企業拓展獨立的能源大數據信息服務。
(七)培育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市場模式
1.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
建設基于互聯網的綠色能源靈活交易平臺,支持風電、光伏、水電等綠色低碳能源與電力用戶之間實現直接交易。挖掘綠色能源的環保效益,打造相應的能源衍生品,面向不同用戶群體提供差異化的綠色能源套餐。培育第三方運維、點對點能源服務等綠色能源生產、消費和交易新業態。
2.構建可再生能源實時補貼機制。
建立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實時補貼結算機制,實現補貼的計量、認證和結算與可再生能源生產交易實時掛鉤。進一步探索將大規模的風電場、光伏電站等納入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實時補貼范圍。
3.發展綠色能源的證書交易體系。
探索建立與綠色能源生產和交易實時掛鉤的綠色證書生成和認證機制,推進綠色證書交易體系與現行排污權交易體系相融合,并通過合理的機制,將綠色證書交易作為碳排放權交易的有益補充。推動建立綠色能源生產強制配額制度,實現基于互聯網平臺的綠色證書交易與結算。推動綠色證書的證券化、金融化交易。
作者: 來源: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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