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貧辦,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分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為切實貫徹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扎實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要求,決定在全國
三、重點任務
(一)準確識別確定扶貧對象
各級地方扶貧管理部門根據國務院扶貧辦確定的光伏扶貧范圍,以縣為單元調查摸清扶貧對象及貧困人口具體情況,包括貧困人口數量、分布、貧困程度等,確定納入光伏扶貧范圍的貧困村、貧困戶的數量并建立名冊。省級扶貧管理部門以縣為單元建立光伏扶貧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以此作為實施光伏扶貧工程、明確光伏扶貧對象、分配扶貧收益的重要依據。
(二)因地制宜確定光伏扶貧模式
根據扶貧對象數量、分布及光伏發電建設條件,在保障扶貧對象每年獲得穩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選擇光伏扶貧建設模式和建設場址,采用資產收益扶貧的制度安排,保障貧困戶獲得穩定收益。中東部土地資源缺乏地區,可以村級光伏電站為主(含戶用);西部和中部土地資源豐富的地區,可建設適度規模集中式光伏電站。采取村級光伏電站(含戶用)方式,每位扶貧對象的對應項目規模標準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電站方式,每位扶貧對象的對應項目規模標準為25千瓦左右。
(三)統籌落實項目建設資金
地方政府可整合產業扶貧和其他相關涉農資金,統籌解決光伏扶貧工程建設資金問題,政府籌措資金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對村級光伏電站,貸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貧資金給予貼息,貼息年限和額度按扶貧貸款有關規定由各地統籌安排。集中式電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資主體與商業化投資企業共同籌措資本金,其余資金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主提供優惠貸款。鼓勵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光伏扶貧工程投資、建設和管理。
(四)建立長期可靠的項目運營管理體系
地方政府應依法確定光伏扶貧電站的運維及技術服務企業(簡稱“運維企業”)。鼓勵通過特許經營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方式,依法依規、競爭擇優選擇具有較強資金實力以及技術和管理能力的企業,承擔光伏電站的運營管理或技術服務。對村級光伏電站(含戶用),可由縣級政府統一選擇承擔運營管理或技術服務的企業,鼓勵通過招標或其他競爭性比選方式公開選擇。縣級政府可委托運維企業對全縣范圍內村級光伏電站(含戶用)的工程設計、施工進行統一管理。運維企業對村級光伏電站(含戶用)的管理和技術服務費用,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特許經營協議約定,從所管理或提供技術服務的村級光伏電站項目收益中提取。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的運行管理由與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資主體合作的商業化投資企業承擔,鼓勵商業化投資企業承擔所在縣級區域內村級光伏電站(含戶用)的技術服務工作。
作者: 來源: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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