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希望通過試點,積累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的經驗,并向全國推廣。
甘肅承諾 直接交易達50億千瓦時 人們應該看到,管理層正在積極努力化解這一尷尬局面。4月11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發布的《復函》就被業界視為有望化解棄風、棄光的好消息。
根據《復函》,管理層要求試點地區在落實試點方案各項工作措施時,既要把握好中長期目標,也要認真做好年度工作安排。要結合試點方案,科學安排2016年工作要點及目標,確保“十三五”目標順利實現。
以《甘肅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例,根據《方案》,甘肅在消納可再生能源方面,已采取的措施一是支持先進高載能產業參與直購電試點;二是實行發電權替代。支持并組織新能源置換火電自備電廠發電,先后組織可再生能源置換蘭州鋁廠、酒鋼公司等自備電廠發電,完成替代電量13.7億千瓦時;三是大可再生能源外送,近三年來累計外送電量130億千瓦時;四是開展可再生能源與集中式電采暖企業直接交易,一個采暖期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428萬千瓦時。
但即便如此,《方案》指出,省內用電市場供大于求,可再生能源消納不足的問題仍然突出。導致2015年風電棄風率近39%、光電棄光率為30%。
為此,甘肅將以“突出增加負荷、突出互利共贏、突出安全有序”為基本原則,采取“根據地方用電負荷,并結合全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趨勢和能源結構調整需求,確定甘肅省可再生能源發展規模”,“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調度機制,實現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購”,“建立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的需求響應激勵機制”,“建立有償調峰機制”,“建立可再生能源優先交易機制”,“推進新能源與火電發電權交易置換,著力增加企業自備電廠消納新能源比例”等手段,最終提升當地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
同時,甘肅還提出了“年度優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參與直接交易電量不低于50億千瓦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火電自備機組發電不低于40億千瓦時”,“甘肅通過整合現有工業領域專項資金,以產業引導基金等方式每年安排不低于5億元資金用于工業結構調整項目建設,安排1億元資金支持新技術新產品研發”等目標。
作者:于南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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