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地區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太陽能總輻射為1331~1722千瓦時/(平方米•年),僅次于西藏,居全國第二位。
根據2014年9月2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通知》(國能新能[2014]406號)和3044號文,國家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比如大型公建、農業設施等,并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在國家補貼基礎上制定配套財政補貼政策,同時對分布式光伏發電提出了新的模式:利用建筑屋頂及附屬場地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在項目備案時可選擇“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中的一種模式。“全額上網”項目的全部發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收購。已按“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執行的項目,在用電負荷顯著減少(含消失)或供用電關系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允許變更為“全額上網”模式,項目單位要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備案,與電網企業簽訂新的并網協議和購售電合同,電網企業負責向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申請補貼目錄變更。選擇“全額上網”模式,項目單位要向當地能源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備案,并不得再變更回“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且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電站項目,納入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
2、內蒙古地方政策
內蒙古目前沒有針對光伏項目的單獨補貼電價政策。
三、經濟性評價 內蒙古屬于太陽能資源豐富區域,光伏地面電站對應的標桿電價有2個,一個是Ⅰ類資源區除赤峰、通遼、興安盟、呼倫貝爾以外地區執行0.90元/kWh;另一個是Ⅱ類資源區赤峰、通遼、興安盟、呼倫貝爾地區執行0.95元/kWh;分布式執行0.42元/kWh的電價補貼。
1、蒙西地區
(1)光伏電站
假設項目年滿發小時數按照1600小時計算,電價屬于Ⅰ類資源區為0.8元/kWh,燃煤標桿電價為0.2937元/kWh。假設電站造價為8000元/W,貸款利率執行最新標準4.9%,1個10MW光伏電站項目融資前稅前收益率在11.45%之間,投資回收期在8.41年之間,項目具有較好的盈利能力,具體見下表。
蒙西地區光伏電站財務表
作者:馬運濤 來源:計鵬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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