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破產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兩個案件自光伏行業,分別是江蘇協鑫能源有限公司對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公司、江蘇順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對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的破產重整。
積極穩妥 最大程度保全債權人利益 超日和尚德曾是國內光伏行業的骨干,債務關系錯綜復雜,足以影響社會穩定,但政府“兜底”又有違市場經濟規律,還容易背上沉重的包袱。
上海一中院指定一家律師事務所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組成超日的聯合管理人,于2014年10月公開超標,綜合考察后確定江蘇協鑫能源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出資19.6億元,用于支付重整費用和清償債務,以及超日后續經營流動資金。
根據重整計劃,超日的職工債權和稅款債權全額受償;有財產擔保債權按擔保物評估價值優先受償,未能就擔保物評估價值受償的部分作為普通債權受償,普通債權20萬元以下部分全額受償、超過20萬元部分按20%比例受償;“11超日債”本息全額受償。超日更名為協鑫集成,并于2014年實現盈利;2015年8月,“*ST超日”更名后恢復上市,漲幅一度達10倍,市場回應積極。至此,超日重整成功。
無錫中院受理尚德重整案后,指定由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組成清算組擔任管理人,選聘優秀團隊負責重整期間尚德經營事務,先實現復工。為徹底恢復其持續經營能力,2013年6月起,管理人從全球光伏行業上百家企業中篩選潛在戰略投資者,公開招募評議后,江蘇順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獲得戰略投資者資格。
當年10月底,管理人提交重整計劃草案,明確順風光電支付30億元現金用于解決無錫尚德相關費用與債務清償,獲得100%股權,職工債權、稅收債權、擔保債權均按100%比例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受償。為提高普通債權清償比例,每家債權人10萬元以下部分全額受償、10萬元以上部分在“現金”及“現金+應收款”兩種方式中擇一受償。11月12日召開債權人大會,順利通過重整計劃草案;12月底,30億元全部到位并分配完畢。
業內人士表示,兩家企業破產重整清償比例很高,最大程度保全了債權人利益,是負責任的體現。
作者:黃偉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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