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往年延遲3個月的2016年光伏電站建設指標終于確定。根據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的《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全國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1810萬千瓦,其中普通光伏電站項目1260萬千瓦,光伏領跑技術基地規模550萬千瓦。
“我對這一目標規模保持中性的態度,從今年上半年的建設
穩中求質:部分西部省份因限電暫無下發指標
由于棄光問題,部分地區在今年建設指標的獲取上處于劣勢地位。《通知》明確,對不具備新建光伏電站市場條件的甘肅、新疆、云南停止或暫緩下達2016年新增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光伏扶貧除外)。
事實上,早在兩年前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確,對棄光限電較嚴重的地區,暫停下達該地區下年度新增建設規模指標。而此次《通知》首次使用了這一“建設禁令”。
記者從各地區新增建設規模的項目清單中發現,內蒙、福建、江西、湖南等省區的光伏電站指標有所降低。專家給出的原因是:一是2015年度的指標完成度不足,二是上述地區并網量激增導致電力消納和送出壓力過大,不宜大量上馬。
《通知》還明確,鼓勵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建立招標、優選等競爭性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的機制,促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上網電價下降。對于采取競爭方式配置項目且顯著推動上網電價下降的地區,其當年建設規模可直接按本省(區、市)上網電價平均降幅(比例)的2倍予以調增,調增的規模仍按競爭方式分配給具體項目。同時規定了,北京、天津、上海及重慶、西藏和海南等6省區不設建設規模上限。
對此,孟憲淦表示,解決光伏電站棄光限電問題,優化電站質量,是“十三五”時期我國光伏行業發展的當務之急。“我們現在已經有了基礎和能力,必須要保證相關政策的落實,尤其是順利并網、全額收購和補貼及時足量發放這3個環節。”孟憲淦強調。
事實上,棄光限電、補貼發放等問題早已引起國家能源主管部門重視。《通知》出臺的前兩周密集發布了兩個文件,一是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針對限電,二是項目競爭性配置政策,針對拓寬融資方式、緩解補貼壓力。
在優化電站質量方面,《通知》也考慮在內。在今年1810萬千瓦的指標中,需要高效組件的領跑者技術基地為550萬千瓦,接近總目標量的3成。《通知》規定領跑者計劃單體電站規模需在10萬千瓦以上,項目采用的光伏組件等主要光伏產品須符合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且須采取招標、優選等競爭方式配置,電價將作為主要競爭條件。
作者: 來源:中國電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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