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項目需有電網接入條件和送出能力并落實建設用地,并要求年內開工,否則取消年度指標;對于電網接入或送出能力嚴重受限的地區原則上不批準項目的指標。
規模超過20萬千瓦需專家評估 目前光伏電站建設實行年度計劃下的備案管理制度,根據國家能源局下達的年度規模指標,各省市再進行分配,該分配方式造成了項目過于分散的情況,在一些用電達到飽和的地區還出現了“棄光限電”的現象,浪費了指標資源。
為此,《通知》要求:申報規模超過20萬千瓦,按申報項目排序取前20萬千瓦項目進入專家評估。其實在2015年4月,四川省能源局在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引入專家評議制度。這一制度在去年就已取得良好的效果。據記者了解,通過專家評價,企業拿到的只是預安排的指標,必須等項目全部并網轉商業運行后,再獲得最終的指標。這樣可以有效督促企業盡快建成投產,避免浪費指標,也讓企業不用擔心建成后沒有指標。
談到專家評議制度,四川中環能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彭斌對記者感慨地說:“其實不怕拿不到,就怕暗箱操作。上了,上得明明白白。沒上,也心服口服。去年通過專家評估,公司兩個項目都拿到了指標。”另外,在去年中電投四川電力有限公司兩個位于若爾蓋縣和紅原縣的項目被專家組一票否決,專家組給出的意見是:“現有電網為110千伏長鏈式結構,安全穩定性極差,無接納能力。”當時中電投四川電力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坦然的接受了這個結果,并表示將積極努力,爭取下次中標。
據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長張紹軍介紹,參與評價的專家由環保、土建、電網、經濟評價等各方面的人士組成,專家們的任務,就是對項目成熟程度進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來分配指標。如果擬接入變電站存在超負荷的可能,或者對電網的安全穩定沖擊大,極端條件下,專家組可以一票否決。通過評估可以保證電站指標的公開、透明、合理分配,有助于有序引導光伏產業健康發展。
作者:楊鯤鵬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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