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政府當時推出的能源政策,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為新能源投資并創造500萬個“綠色”工作崗位,提高交通工具的燃油效率,增加國內能源生產和使用以減少能源進口,實現能源的多元化,推行節能項目以提高能效。
政府介入干預能源政策,很重要的原因是新能源開發、能源使用的效率及環境影響,都帶有很強的公共性或外部性,企業對研發、減排投入缺乏動力。在美國,能源部等政府部門資助新能源開發、現有能源節能技術的研發,盡管如此,新能源開發利用周期較長、節能技術的應用效益不高,都影響著這種介入干預的效率。而在能源和環保議題上,多個利益攸關方的存在,使得政策決策不可避免要取悅于所有或主要的攸關方,很多時候,能源產業相比新能源開發企業、機構,獲得了更多的補貼和支持政策。
書中第四章回顧了1945年以來美國歷屆政府不同側重的能源政策,書作者指出,相比日本和法國,美國歷屆政府的能源政策搖擺不定,始終未能確定國家目標(究竟是減少能源領域過度管制,還是使用廢棄物少但不限制使用數量的能源品種,還是在滿足基本需求情況下逐漸減少能源使用)。
書作者梳理了美國能源產業中的各個子產業,分別列出了石油、天然氣、電力、煤炭、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一些關鍵公司,解析了美國工商業、農業、居民生活能源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認為這導致了突出的供需失衡。
要解決供需失衡以及過度的排放污染問題,需要分別從政府干預和市場兩個角度來設計對策。然而,無論是政府決策者,還是市場領域,人們很難準確預測未來哪怕是短期數年的能源需求,這反過來被能源產業的企業利用,用來制造能源使用排放的污染等影響的不可知論。書作者建議,應當分別從國家和國際的角度,進一步明晰能源和環保問題與每個個體、每個地區及不同社群的關系,在設計可行的解決方案時也要細化考慮對于個體的影響(效益的體現、成本的分擔)。特別是在輿論表達民粹化的當下,能源政策要滿足不同利益群體的需求和關切,也要符合科學理性,充分發揮技術專家的作用,難度當然不小。
書中第七章、第八章分別從政府干預和市場的角度,對優化完善美國能源政策提出建議。首先,應進一步優化完善能源補貼政策,針對不同產業、能源項目實施稅收減免、專項支付、監管補貼,特別是要增強對于核電的補貼保障。其次,要增強對于新能源研發、節能技術的支持,包括能源基礎研究、生物與能源等項目,補齊在能源研發上的歷史欠賬,以稅費政策激勵私營企業擴大投入。第三,應改善監管,打破過去局限于單項污染物而設計的有害廢物監管方式,根據環境污染的多樣性建立綜合監管體系。第四,改善政府支持的其他能源資助計劃。第五,優化傳播方式,加快公眾對于溫室氣體排放等環境影響、應對資源和能源供給危機等問題形成共識,為推進碳稅、碳總量限制及交易政策創造公眾支持的基礎。第六,建立更具吸引力的可再生能源使用補貼政策。
作者:常龍川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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