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作為解決棄風、棄光問題的大膽嘗試,又能否力挽狂瀾?應如何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來提高消納能力?下一步還需什么政策措施
破解消納矛盾仍需標本兼治 采訪中有專家認為,一個地區的消納能力在沒有承接外來轉移產業的前提下,短期內不會有明顯變化。“增加電能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的電氣化水平可能是更快的選擇,從這次中美對話中各地方分享的實踐案例也能看出來。”柴麒敏說。
“利用市場機制來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這是電改的方向之一,具體可在市場的模式、結構、規則以及價格等方面制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的相關措施。”曾鳴表示,可再生能源的問題原則上能就近消納的一定要就近消納,不能就近消納的采取集中并網遠距離輸送。所有的政策制定都應因地制宜,首先促進就近消納,其次根據資源稟賦情況在更大的范圍內進行技術論證來確定集中上網遠距離輸送的方案。
廈門大學教授林伯強告訴記者:“如果電力過剩進一步加劇,可能出現更嚴重的棄風棄光,短期最好的措施是降低一些地區的風光增長速度,加強其他地區的分布式發展。未來需要儲能系統。”
李俊峰認為,我國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問題的癥結在于做計劃未完整地執行落實,做市場又未遵從市場規則。“我建議通過改革開放,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流程等解決問題。比如能源總量與可再生能源消納交由國家能源局全權負責,達不到總量目標和完不成消納任務的省區市,調減下一年度的能源總量目標。附加征收和補貼發放回歸到發展改革委負責。財政部要把投資補貼和稅收減免做到位。另外,碳總量、能源總量、非化石能源比例等要統籌安排、統籌考慮。
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是全世界的難題,各國也在嘗試尋找解決途徑。“我們既可以向德國學習,建立保證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化石能源為清潔能源調峰的機制。或者學習美國的市場機制,通過投資補貼和稅收減免,使可再生能源成為最有競爭力的發電電源,在競爭性的電力市場中具備競爭優勢。”李俊峰說。
采訪中多位專家對記者強調,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需要實際的政策支持和長遠發展的眼光,不能僅視為權宜之計。要發揮地方政府和企業的能動性,自下而上地探索,找準幾項消納潛力大、市場有競爭力的技術路線,多鼓勵商業模式創新。政府要出臺務實的政策,不僅從消納的末端,還要從建設的源頭抓起。
作者:徐秋玲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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