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于2016年6月3日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給出了21個省(自治區)本年度普通光伏電站(不含光伏扶貧與領跑者基地)的容量指標,通知發布至今近2個月,部分省份出臺了省內配置方案,本文接下來對就對這些省份進行一一盤點。
五、公布2016年光伏重點項目/園區的省份(寧夏、浙江)
寧夏——年度規模80萬kW
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光伏園區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指導意見和光伏電站項目備案和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按照集約化、規模化、園區化的發展思路,統籌考慮太陽能資源、土地用途和電網接入等條件,推進光伏電站在規劃的園區建設,未納入規劃園區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備案。”寧夏共規劃了10個光伏產業園區,到2020年的總裝機為10GW。
浙江——年度規模100萬kW
浙江省發改委公布了2016省級重點建設項目的名單,光伏項目30個,其中農光互補、漁光互補18個。
從以上幾個省份公布的評優標準來看,除黑龍江以外的其他省份都將電價和進度作為比重最大的得分項或者評優重點考慮的因素,反映了地方政府對于光伏電站在“競價上網、先建先得”上的引導,同時對于農光、漁光以及多能互補等綜合利用項目均予以鼓勵和支持。
作者:焦姣 來源:計鵬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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