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為《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的反饋》(以下簡稱反饋書)的文件在業內流傳,多家企業對于云南省物價局關于“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省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的政策征求意見表示堅決反對,稱此舉是變相降低風電、光伏上網電價。
“此前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多個文件明確,風電、光伏電價是由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和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兩部分構成,云南物價局制定的政策中,將‘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更換為‘水電平均交易電價’,是對風電、光伏標桿上網電價定義的嚴重錯誤解讀。”15家企業在反饋書中駁斥稱。 多位風電、光伏業內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亦對反饋書中的上述表述表示了支持。航禹太陽能執行董事丁文磊告訴記者,對于電網公司來說,新能源的購電價格是當地的脫硫燃煤上網電價,約為0.33元;而水電只需0.2元左右,兩者價差明顯。
有研究人士指出,一般來說,(上網)價格每下調1毛,對該板塊(新能源)營收收入的影響約為5%-10%。對云南這種光伏、風電沒有形成規模效應的地區來說,價格下調1毛對企業收入的影響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研究人士同時指出,由于前幾年政策扶持,各類資本踴躍進入,光伏行業現在面臨產能過剩局面。在業內,針對新能源電價調價的呼聲在2012年左右就已經有了,云南省物價局要調價,肯定也是有相關的依據,不可能亂調。
不過,反饋書指出,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是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只有對風電、光伏上網電價的監管權利,保障國家價格政策執行到位,不得對國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作出調整。
電源利益之爭日趨激烈
公開資料顯示,在云南省的電力結構中,水電已經占據主導地位,水電資源位居全國第二,僅次于四川省,而風電、光伏的裝機占比仍不到10%。前述風電運維人士表示,云南的風電、光伏主要是與水電競爭,由于單體裝機量遠遠小于水電,在稅收以及拉動地方經濟方面的作用遠不及水電,故地方政府更偏向水電。
值得一提的是,企業叫板地方政府,云南并非首例。早在今年3月,中國風能協會曾組織風電投資企業維權,并就“棄風限電”問題召開專題研討會,認為2015年“棄風限電”嚴重,不少地方政府運用行政手段干預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頻頻“叫板”地方政府背后,實際上也凸顯了電力過剩矛盾問題的嚴峻性。根據云南電網公司統計,到2016年底,納入云南省調統一平衡裝機將達7042萬千瓦,總發電能力超過3000億千瓦時;但2016年(全省)總需求僅2100億千瓦時,電量富余規模達850億千瓦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反饋書出現的企業名單多為央企、國企在云南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以華能集團為例,華能集團在云南同時擁有風電、光伏、水電業務,但此次反饋企業名單中只出現了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華能云南富源風電有限責任公司這兩家,而華能集團旗下從事水電業務的華能瀾滄江公司則未在反饋企業名單中。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電力過剩的大背景下,風電、水電、火電等之間的利益之爭必然日益激烈。
“我們新能源企業對云南省電力市場的供需矛盾表示充分理解,但我們認為解決矛盾應通過開拓市場提升消納空間,而不能以損害新能源產業為代價。”15家企業在反饋書中共同表示,希望云南省物價局充分調研新能源企業經營現狀,慎重決策,制定符合國家相關能源結構調整政策,保障非水可再生能源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同時強調保留向國家有關部委申訴的權利。
作者: 歐陽凱 陳耀霖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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