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為《關于征求云南風電、光伏發電價格政策意見的反饋》(以下簡稱反饋書)的文件在業內流傳,多家企業對于云南省物價局關于“在國家可再生能源補貼電價標準不變的情況下,參照云南省水電企業平均撮合成交價作為云南省風電、光伏標桿上網結算電價”的政策征求意見表示堅決反對,稱此舉是變相降低風電、光伏上網電價。
云南嚴控風電光伏建設
“從歷史發展上講,云南的光伏產業布局不夠合理。對于發展光伏、風電,云南不像東北、華北等地區那樣有先天的(地理)優勢,本身只作為民用就可以了。”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云南省電能嚴重過剩,本身的水電產能都難以消納,與其搞大規模的光伏、風電,不如走民用的分布式路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2月23日,云南省能源局便印發了《關于推進太陽能光伏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云南省水能資源豐富,從電源結構上看,并不需要大力發展光伏發電。《意見》同時指出,云南省不再發展地面光伏電站,未來發展重點主要在光伏農(林、牧、漁)業、光伏提水、光伏制冷(脫水、保鮮)、光伏制熱(烘干、食品加工)、戶用光伏扶貧及城市、工業園區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領域。
7月21日,云南發改委下發通知,為緩解電力供求矛盾突出的問題,按照優化電源建設布局、嚴格控制增量的原則,以擬建項目為重點,對云南全省已建和擬建風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進行第三方評估。通知特別提到,風電擬建項目嚴格限定在2014年經云南省政府同意的全省恢復風電建設名單中的項目。
作者: 歐陽凱 陳耀霖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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