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以上述多種能源互補的實質來看,無非是力爭將由于“限電”而導致的損失降到最小。而在調峰能源的選擇上,則要么以經濟效益優先,選擇閑置成本最小的;要么主要考慮環境效益,直接讓火電參與調峰。
力推多能互補
根據此次發布的實施意見給出的解釋,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面向終端用戶電、熱、冷、氣等多種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統籌開發、互補利用傳統能源和新能源,優化布局建設一體化集成供能基礎設施,通過天然氣熱電冷三聯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網等方式,實現多能協同供應和能源綜合梯級利用;二是利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建設運行。
在終端用戶的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的建設范圍,既包括新城鎮、新產業園區、新建大型公用設施等需要新建能源供應的地區,也包括對既有產業園區、大型公共建筑、居民小區等集中用能區域,實施供能系統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
而在大型綜合能源基地的多能互補示范項目中,僅限于青海、甘肅、寧夏、內蒙、四川、云南、貴州等省區。主要利用這些地區的風能、太陽能、水能、煤炭、天然氣等資源組合優勢,充分發揮流域梯級水電站、具有靈活調節性能火電機組的調峰能力,建立配套電力調度、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開展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一體化運行,提高電力輸出功率的穩定性,提升電力系統消納風電、光伏發電等間歇性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和綜合效益。
在具體的實施規劃上,上述實施意見表示,2016年,在已有相關項目基礎上,推動項目升級改造和系統整合,啟動第一批示范工程建設。“十三五”期間,建成國家級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示范工程20項以上,國家級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示范工程3項以上。
在具體的要達到的目標方面,到2020年,各省(區、市)新建產業園區采用終端一體化集成供能系統的比例達到50%左右,既有產業園區實施能源綜合梯級利用改造的比例達到30%左右;國家級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示范工程,棄風率控制在5%以內,棄光率控制在3%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