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個開放的領域,任何企業都有資格進入。不過,新進入者是憑借技術以及產品的創新,還是憑借一些商業因素進入市場,則很可能關系到這一領域后續的創新能力以及整個行業的發展。
這些商業因素包括,依靠企業本身規模較大,能夠獲得貸款以及其他融資支持,能給予更長時間的產品銷售信用賬期,簡單的價格戰,等等。
其實,不但在電站的衍生服務領域,在上游的硅料、逆變器甚至是輔材等領域,都需要警惕類似的商業因素的作用下,使得行業沿著“類IT業”方向發展。
衍生服務成型
在近日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能源局總經濟師李冶表示,國家能源局已經編制了《“互聯網+”智慧能源試點示范項目的實施方案》,很快就會下發。
李冶還透露,預計試點示范工作在今年將至少帶動超過400億元投資,國家發改委在這個領域也安排了3~4億元專項建設資金,對首臺套和比較重要的研發示范項目給予一定的支持。
而在今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10大重點任務,并提出能源互聯網建設分為兩個階段推進:
2016-2018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試點示范工作,建成一批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試點示范項目;2019-2025年,著力推進能源互聯網多元化、規模化發展,初步建成能源互聯網產業體系,形成較為完備的技術及標準體系并推動實現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