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2月份三部委聯合出臺《關于推動“互聯網+”智慧能源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之后,日前國家能源局又以特急文件的形式,下發了《關于組織實施“互聯網+”智慧能源(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的通知》(國能科技【2016】200號,簡稱《通知》),至此在能源互聯網征途上再進一步。
“既著眼解決現有棄風棄光和多能互補,也鼓勵將能源與城市規劃、建筑和交通進行統籌考慮。體現了兼顧現實需求、著眼開放模式引導和培養產業經營理念的特征。”楊錦成認為。
“這次兩大類示范項目,都是能源互聯網試點工程類型中必須涵蓋的,表明了政府對其公平對待、不偏不倚的態度。” 曾鳴對記者說,“當然這些示范工程也并非齊頭并進,要根據當地實際、電網實際、經濟發展實際以及方方面面的實際情況,來具體安排試點示范工程。”
政策將不斷跟進
細讀《通知》會發現,《通知》正文部分雖未設立具體的評價標準,但在申報材料附件的文本模板中,則要求對能源互聯網的技術特征和社會效益等進行充分闡述,如強調運營管理和商業模式,并提出能源交易及結算機制建議。
《通知》在組織實施環節,提出了示范項目申報、示范項目確認、示范項目建設、示范項目監管以及相關政策等五方面。其中示范項目監管和相關政策,是業界關注的重點。
在楊錦成看來,《通知》提出了綜合評議、持續輔導和后評估的全流程監管機制,形成閉環的反饋機制,提升了試點示范項目的糾錯能力,以及試點示范對相關政策制定的決策支持作用。但相關的標準和流程未有明確,且未與政策和資金支持關聯,對試點示范的監管效果會帶來一定影響。同時,整個監管過程中不同階段的組織和參與主體不一致,會帶來思路和工作銜接方面的問題。
《通知》對相關政策的闡述為“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將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納入重大工程包,加大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力度,研究完善示范項目建設和運營過程中的投融資、稅收、價格等配套支持政策。鼓勵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支持能源互聯網建設和運營的政策措施。”
盡管明確了一些支持的原則,“但是對于具體的支持方式,尤其是資金額度還不是特別明確,可能根據實際申報的情況再進行調整,考慮不同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類型。”陳啟鑫認為。
在曾鳴看來,關于鼓勵政策、資金安排,目前還沒有具體方案,“但原則方案已經明確,會跟各部委協調制定政策。既然要試點,肯定有政策鼓勵,具體還要根據申報情況,再做決定。”
李冶6月24日在國新辦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曾表示,“預計大概在今年,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會帶來超過400億元的投資。同時國家發改委在這一領域也安排了3-4億的專項建設資金,對像首臺(套)和比較重要的研發示范項目給予一定的支持。”
據記者了解,盡管《通知》剛剛下發,但不少企業已在摩拳擦掌,著手開展準備申報材料。
作者:何英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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