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國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進一步推進光伏推廣應用,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較快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
三、促進光伏推廣應用
9.完善光伏發電補貼政策。在肥注冊的光伏企業在本市新建光伏發電項目或本市居民投資建設家庭光伏發電項目,全部使用推廣目錄中組件、光伏建筑一體化產品和逆變器,且電站建設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按照并網時間和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對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的屋頂分布式發電項目,自項目并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5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執行期限15年。對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的地面電站項目,自項目并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5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執行期限10年;對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并網的地面電站項目,自項目并網次月起,給予投資人0.20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執行期限6年。
10.實施分布式光伏屋頂工程。符合光伏發電利用要求、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規劃、設計要符合光伏發電系統設置條件。支持光伏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租用其他企、事業單位屋頂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對裝機規模超過0.1MW且建成并網的屋頂光伏電站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兆瓦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不超過100萬元。支持屋頂建有光伏電站的企業參與電力支持交易,提高建有分布式光伏電站企業的有序用電等級。按照“統一打包、集中招標、分批實施”的原則,切實做好公共建筑屋頂光伏推廣應用工作。
11.實施光伏建筑一體化工程。鼓勵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房項目、公共機構建筑、公益設施等,在規劃設計階段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進行屋頂和外立面設計。鼓勵商品房小區、企事業單位、城市家庭采用光伏建筑一體化產品建設光伏發電系統。對使用《合肥市光伏地產品推廣目錄》中光伏構件產品替代建筑裝飾材料、建成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的,在項目建成并網后,除享受市級度電補貼外,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1元/瓦的工程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00萬元。該補貼與屋頂產權人補貼同一主體不重復享受。
12.實施光伏下鄉工程。深入推進光伏與農業生產、農民生活廣泛結合,轉變農村傳統用能方式。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為核心,結合土地整治增減掛鉤、美麗鄉村建設等,每年同步規劃建設相應數量村集體分布式光伏電站,有條件的地方整體開展光伏新村、光伏小鎮建設。鼓勵農戶自籌資金建設家庭光伏電站。積極探索光伏扶貧新模式,大力實施光伏下鄉扶貧工程,健全完善光伏扶貧機制,到2017年底,實現全市農村“三無”特困農戶家庭光伏電站和貧困村村集體光伏電站建設全覆蓋。建立光伏扶貧工程收入科學分配和有效監管制度,做好光伏扶貧項目后期運行維護。自2017年起,在現代農業發展政策中增列支持光伏農業大棚、養殖大棚建設獎補項目。
13.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示范工程。積極申報國家光伏“領跑者”計劃示范基地,引導和幫助光伏企業爭取國家光伏“領跑者”計劃相關政策支持。推動建設一批光伏園區、光伏校園、光伏社區、太陽能環衛驛站、公交和地鐵站出站口光伏雨棚、光伏停車場(棚)、光伏發電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結合等項目,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按照“五統一模式”(統一資源收集、統一開發模式、統一打包招標、統一規劃建設、統一電費結算),加快推進轄區內可利用資源的光伏推廣應用工作。
14.實施光伏地面電站工程。創新用地模式,積極利用國有和集體的荒山、荒地、灘涂及填埋場護坡、廢棄礦山及高速公路用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設光伏地面電站。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和產出率,鼓勵利用農業大棚、養殖水面、養殖場等資源發展“農光、漁光、禽光”等互補融合發展的光伏電站。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電池組件列陣架設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其架設高度宜2.5米以上,行間距宜3米以上,列間距宜2米以上,線路布置與樁基不得破壞耕作層,不影響農作物生長;項目建設永久性建筑物的,需辦理農轉用及征地報批手續。健全城市防災體系,城市公園廣場及附屬建筑應規劃建設應急光伏發電站。
15.實施光伏照明工程。城區、重點鎮、美麗鄉村中心村新建公共綠地、廣場、公園、景區的庭院燈、草坪燈、燈箱等景觀燈飾功能為主的照明設施,在具備較好光照條件的區域,鼓勵試用太陽能燈。項目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標方式進行建設。
16.開展“互聯網+”智慧能源平臺建設。推動光伏電站智能化生產及管理,支持基于互聯網的智能光伏電站智慧運行云平臺建設,促進光伏新能源生產、管理、服務智慧化。
17.開展碳排放交易。對我市并網的光伏電站,獲得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登記備案(CCER),并在國家能源局認定的自愿減排交易信息平臺成功交易的,給予其交易額30%的獎勵,單個項目、企業每年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企業使用自有屋頂光伏電站所發電量,其消納電量計入企業節能量。
18.開展光伏電站資產證券化試點。鼓勵光伏行業各類投資主體創新商業模式,吸引有實力的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機構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優先支持在市公共機構建筑屋頂率先探索,為光伏電站資產證券化提供示范。對我市并網的光伏電站規模在20MW以上,成功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并完成認購的,給予電站開發人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作者: 來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