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做好電力需求分析,提高負荷預測準確性。電網企業應做好電力需求分析相關工作、提高電力需求預測準確性,根據供需變化及送受端電源建設投產情況,及時提出工程建設規模及投產時機調整方案報原核準部門批復后實施,保障并提升設備利用效率。
擾亂輸配電價的核定
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的主旨方向,作為未來承擔通道功能的電網的輸送成本,將成為電價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
不過,此次發布的報告顯示,在電網投資方面,現行的成本核算與管理方式不利于輸配電價的準確核定,有待進一步規范。
報告稱,目前電網企業的成本核算與管理方式存在以下問題,不利于輸配電價的準確核定:一是部分工程投產后短期內即實施技改,增加了電網的運營成本。如禎州工程投產當年增建一座生產綜合樓,次年改變接線方式,增加三臺220千伏斷路器;黃坪工程投產次年增建一座值休樓。二是目前電網工程的運維成本是按照成本屬性的方式核算,未分電壓等級歸集,輸配電價核定難度較大,只能通過分攤的方式計算,無法保證其真實性和準確性。
此外,錦蘇直流工程還存在投資浪費以及竣工決算和環保驗收滯后,基建程序執行不嚴格等。
投資浪費方面,在以招投標方式確定了核準規模的備用換流變壓器的情況下,又在送受端換流站增放了3臺備用換流變壓器。增加的備用換流變壓器由國家電網公司直屬產業單位山東電工電氣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建設期市場價值約1.4億元,工程決算中未含上述資金。從運行實際情況看,這3臺設備從未掛網運行,造成社會資源浪費,并增加了運行維護成本。(張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