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參照其他各省(市、區)電力體制改革路徑,有序推進海南省電力體制改革,為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提供堅強保障,擬以“圍繞大用戶直接交易為突破口,配套建立過渡輸配電價、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逐步推動海南電力市場建立”的思路,開展海南省電力體制改革試點。
六、實施步驟
(一)大用戶直接交易
11月份出臺大用戶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包括大用戶市場準入管理規定),交易規則和監管辦法。爭取2016年12月開始施行。
(二)建立輸配電價
11月份明確過度輸配電價執行方式,并出臺海南省輸配電價測算方案。爭取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部署時限,2017年12月前完成輸配電價核定工作。
(三)建立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新機制
11月份前完善發電側(含送電)輔助服務考核新機制和補償機制。12月份初步建立用戶參與的輔助服務分擔共享機制。
(四)培育售電主體
結合海南實際情況,11月份出臺售電企業市場準入、退出管理規定,并出臺增量配電投資業務放開細則。爭取2017年基本形成售電主體多元化格局。
(五)健全政府管理方式
爭取12月份前出臺海南省電力項目建設管理辦法。2017年上半年出臺電源并網標準和準入管理辦法,出臺新能源調度管理辦法。爭取2018年6月份前出臺海南省城鎮居民用電抄表到戶配套政策,力爭在2020年前逐步實現全省城鎮居民抄表到戶。
作者: 來源:國家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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