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企業為報低價而犧牲電站質量,主管部門可謂用心良苦。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工作協調會的會議紀要》(國能綜新能〔2016〕409號)規定,“申報價格不得高于所在地現行標桿上網電價,也不得低于現行光伏發電標桿電價15%以下,低于15%的取消參評企業評優資格”。
而新泰、濟寧和山西陽泉、芮城一樣,都處于三類資源地區,上網標桿電價是0.98元/KWh,下降15%的話,報價最低不能低于0.833元/KWh。
下面是參與新泰基地項目投標的43家企業的報價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中城銀信在新泰項目中報出了0.75元/KWh的電價,這一報價按照規定很可能被判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