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1163號)、《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16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6]166號)、《關于印發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工作銜接會議紀要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6]409號)文件要求,烏海市人民政府就內蒙古烏海市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項目及2016普通光伏項目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進行公開評優。本次評優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合格的投資商前來投資。
本評優公告及相關信息在烏海市政府網站和水電水利規劃總院網站發布。
1、基本情況
(1)招商人:烏海市人民政府
(2)評優代理單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
(3)評優編號:光伏基地項目PVP-NMWH/SDG-2016-01;
普通光伏項目PVN-NMWH/SDG-2016-01。
(4)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境內。
(5)項目簡介:為推動國家光伏產業升級轉型,引領電價下降,調整以煤電為主導的產業結構,在烏海市采煤沉陷區建設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同步開展普通光伏指標項目建設。
2016年光伏基地計劃建設容量為50萬千瓦,根據光伏基地規劃總體布局,烏海市海勃灣區建設25萬千瓦、海南區建設15萬千瓦、烏達區10萬千瓦,三個片區共劃分7個單體項目,其中:10萬千瓦項目3個,5萬千瓦項目4個。
普通光伏指標項目建設容量為4萬千瓦,其中:2萬千瓦項目1個,1萬千瓦項目2個。
建設期截至2017年12月底,開發經營期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設期)。
(6)評優內容:
烏海市采煤沉陷區建設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發電示范基地2016年的7個光伏電站項目,其中3個項目單體容量為10萬千瓦,4個項目單體容量為5萬千瓦。
烏海市2016年的3個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其中1個項目單體容量為2萬千瓦,2個項目單體容量為1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