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對外印發《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簡稱《售電管理辦法》和《配電網管理辦法》)。文件首次定義了增量配電網業務范圍,并進一步明確了售電公司與配電業務的市場主體、基本原則、準入與退出條件、權利與義務范圍以及增量配電網項目管理和運營等方面的內容。
《售電管理辦法》規定,已具有法人資格且符合售電公司準入條件的發電企業、電力建設企業、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可到工商部門申請業務范圍增項,并履行售電公司準入程序后,開展售電業務。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現有符合條件的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其他企業建設、運營配電網的,履行相應的準入程序后,可自愿轉為擁有配電業務的售電公司。
根據政策要求,售電公司可以采取多種方式通過電力市場購電,包括向發電企業購電、通過集中競價購電、向其他售電公司購電等,并將所購電量向用戶或其他售電公司銷售。售電公司可以自主選擇交易機構跨省跨區購電。同一配電區域內可以有多個售電公司。同一售電公司可在省內多個配電區域內售電。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干涉用戶自由選擇售電公司的權利。
能否發配售一體?
對于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文件明確,其將擁有和承擔配電區域內與電網企業相同的權利和義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保底供電服務和普遍服務。承擔配電區域內電費收取和結算業務。按照政府核定的配電價收取配電費;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關費用,并向其供電的用戶開具發票;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電網企業匯總后上繳財政;代收政策性交叉補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給電網企業。同一配電區域內只能有一家公司擁有該配電網運營權。不得跨配電區域從事配電業務。
《配電網管理辦法》同時明確,“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具備條件的要將配電業務和競爭性售電業務分開核算!薄半娋W企業控股增量配電網擁有其運營權,在配電區域內僅從事配電網業務。其競爭性售電業務,應逐步實現由獨立的售電公司承擔。鼓勵電網企業與社會資本通過股權合作等方式成立產權多元化公司經營配電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配電網管理辦法》明確指出,配電網運營者不得超出其配電區域從事配電業務。發電企業及其資本不得參與投資建設電廠向用戶直接供電的專用線路,也不得參與投資建設電廠與其參與投資的增量配電網絡相連的專用線路。
對此,曾鳴表示,“盡管發電廠可以建設配網,也可以配售一體,但此時的配電網不能是為了銷售自己電廠的電力。即發電廠不能發配售一體!
但也有專家認為,“根據兩個文件,發電廠可以配售一體,此時,需要做到配電業務和競爭性售電業務分開核算;同時,發電廠也可以發配售一體,但其上網電量和電價均要通過與其他市場主體競爭后確定,即要保證電廠、配電、競爭性售電業務分開核算,此時發電企業也不會有建設專用線路的沖動,進而不會導致‘廠網不分’。事實上,文件不允許發電企業建設專用線路,更多是為了加強電網的統籌規劃,而非禁止發配售一體化。”
“總體來講,雖然現階段售電仍面臨一些限制,但可以說,隨著此次兩個文件的出臺,售電業務已完全可以大面積開展起來了!痹Q表示。在采訪中,業內人士也均表達了類似觀點。
作者:賈科華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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