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及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工作要求,結合上海電力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三、建立推進機制
為加強統籌,穩妥有序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工作順利開展,恢復成立上海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副組長,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華東能監局等政府部門和電網企業、重點發電企業等共同參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領導小組指導本市開展電力體制改革工作,本市電力體制改革重大事項,經領導小組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議后實施。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電力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制定和總體組織、協調推進,并負責測算輸配電價、發用電計劃放開、電力市場與信用體系建設、發配售電主體的準入與退出管理等工作。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大用戶直接交易、售電側改革方案、電力運行管理、電力用戶準入退出管理等工作。華東能監局負責對市場秩序、交易行為、市場準入退出等實施監管,查處電力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市電力公司負責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普遍服務、電網無歧視開放等工作。市電力交易中心負責承擔電力交易組織和平臺完善工作。
四、改革試點內容
(一)組建上海電力交易中心。遵循“平穩起步、有序推進、相對獨立、依規運行、依法監管、保障公平”的原則,組建相對獨立的上海電力交易中心,對現有的交易中心進行股份制改造。交易中心業務與電網企業其它業務分開,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交易中心主要開展以電能為交易品種的現貨和中長期交易,按照市發展改革委批準的章程和交易規則為電力交易和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優質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保障交易公平公開透明規范。未來進一步拓展電力商品交易品種和業務類型、力爭成為服務國家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努力發揮示范輻射作用。
(二)加快完善市場交易機制。一是組建市場管理委員會。組織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企業等市場主體建立市場管理委員會,參與電力市場重大事項的討論。加快研究市場管理委員會的議事規則。二是加強交易規則研究。結合上海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設計市場交易品種。編制市場準入、市場注冊、市場交易、交易合同、交易結算、信息披露等規則,積極研究涉及電力直接交易等相關領域的交易規則。三是推進電力交易中心相對獨立運行。實現市場成員注冊、市場分析預測、交易組織、交易合同管理、市場平衡方案編制與跟蹤、交易結算、信息發布等交易主要業務與電網企業其他業務的分離。持續推進交易平臺的建設和深化應用,以支撐各類電力交易等業務運作,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公開透明、規范優質的交易服務。
五、下一步工作
按照上海積極穩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部署,組織開展對重點領域的改革方案的研究,成熟一項推進一項。具體如下:
1、全面開展電力體制改革重點領域問題的研究。市發展改革委已印發滬發改能源〔2016〕65號文,對電力體制改革涉及的輸配電價、發用電計劃、電力市場等幾個重點領域,組織了20多項研究工作,爭取用1-2年的時間完成課題研究,為后續改革打好基礎。
2、按照國家近期相關工作部署抓緊開展基礎工作。一是積極做好輸配電價改革的相關基礎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已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市電力公司2013-2015年經營成本開展審計,預計年底前完成。下階段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作要求,在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綜合考慮電網新增投資、電量增長等關鍵要素的合理水平,完成輸配電價測算。二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研究優先購電與優先發電制度、分步驟有秩序逐步放開用戶購電與機組發電管理、研究需求側響應試點等工作。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電網深度調峰補償交易、市外來電與市內機組發電權交易等領域的方案研究。適時啟動區外來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力爭2017年開展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3-5年全部放開除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三是積極有序推進上海的配售電側改革。結合上海自貿區、工業園區、高新產業區等實際情況,國網上海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視同增量配電業務,按照實際覆蓋范圍劃分配電區域。四是加強市場交易監管機制建設。適應電力行業管理從計劃轉向市場的轉變,完善對電力市場監督管理的方式,重點加強市場交易秩序、市場主體信用管理、供用電糾紛、電力交易涉及的電網公平開放等重大事項監管。
作者: 來源:國家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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