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柴達木盆地憑借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和大面積荒漠化土地優勢,搭乘新能源產業政策“順風車”,“十二五”以來一直扮演著國內集中并網光伏發電領域“領跑者”角色。但是隨著裝機容量的劇增,新能源的送出問題正在變得越來越突出。
產業扶持政策需及時跟進
“一個新興產業的發展,必然伴隨著一系列的問題需要克服,而且舊的問題解決了,又會有新的問題出現,光伏發電產業也避免不了這個規律。”李紅亮說,光伏發電產業快速增長了這么多年,應該回過頭來總結經驗,并且及時補上短板。
烏蘭縣經發局局長黃朝斌告訴記者,近年來柴達木盆地新能源產業呈現起步快、起點高、后勁足的良好發展勢態,但同時也存在著基礎設施薄弱,政策推進滯后等因素。
“比如,目前企業電價補貼資金這一塊,拖欠得很厲害;再加上限電,給光伏發電企業經營帶來了不小壓力。”黃朝斌說。
陳元分析認為,就目前的產業發展狀況而言,大容量、高負荷、遠距離輸電能力建設滯后,電力輸送能力有限是制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同時,配套支撐發育遲緩、光熱發電等扶持政策不明確等問題也已經影響到了產業發展。
為此,受訪業內人士認為,針對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的新動向和出現的新問題,國家有關部門在產業扶持政策上,宜因地制宜、因勢而動,及時跟進。
首先,在光伏發電等常規清潔能源的容量配置上,國家能源主管部門應對各個地區的資源狀況進行評估,并且根據資源狀況來下達容量指標,而不能單純搞平衡。
“有關部門對一個地區的產業發展條件和電網對光伏電站裝機容量的接納能力應該有統一標準的評估,并以此作為該地區審批光伏電站的依據。”李紅亮說。
同時,在電網投資方面,對于光伏發電裝機容量所占比重大的地區,像柴達木地區,在電力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方面,在“十三五”期間應給予大力傾斜,并建立與光伏發電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動態投資增長機制。
“隨著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問題已迫在眉睫。”格爾木市發改委環資科負責人劉新平說,盡管隨著藏青工業園的建設、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等重點工業項目的發展,當地新能源的消納能力在不斷增長,但仍然滿足不了當地新能源發展的需求。
其次,應加大對光伏扶貧、抽水蓄能、光伏灌溉等光伏應用新領域的扶持政策。同時盡可能確保扶持和補貼資金的來源,避免再次出現補貼拖欠的情況。
除此之外,光伏電站建設不能一味追求規模、追求并網,而應結合實際調整思路,探索多元化應用路徑。
作者:黨周 張濤 駱曉飛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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