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的達成和生效是國際社會合作應對全球挑戰的典范。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為此做出了積極貢獻。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除了用中國理念和行動推動氣候大會達成協定,積極批準和交存協定,以及出資設立“中國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基金”外,中國也正用自己的行動與智慧,為其他發展中國家“帶路”——探索一個可資借鑒的綠色發展模式,助力全球氣候治理,以及向生態文明轉型。
2014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了33.8%。未來,中國將進一步加大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力度,爭取到2020年實現碳強度降低40%-45%的目標。
對此,正信集團總經理王迎春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產業大局來看,《巴黎協定》的生效將推進中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接受記者采訪的晶科能源董事長李仙德認為,“工商業活動對于氣候變暖的影響最大,所以全球企業必須承擔更多責任,共同邁向低碳時代”。
光伏被視為主流能源
“和其他新能源相比,太陽能具有分布廣、清潔無污染、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優勢。我國太陽能資源分布特點是中西部豐富,東南沿海偏少,與用電量正好相反,且東南沿海地區土地資源有限,另外我國幅員遼闊,地形復雜,這些對太陽能組件的效率和質量,光伏電站并網,電力傳輸等都提出了挑戰。太陽能的優勢給光伏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市場,而以上的挑戰也正是驅動光伏企業不斷進行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的動力。”晉能科技總經理楊立友博士向記者介紹。
楊立友認為,“氣候問題關乎每個的國家的發展與未來,治理氣候問題也需要各個國家的共同努力。根據中科院2010年發布的我國首份行業碳排量名單,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碳排量列各行業之首,達40.1%。而我國的能源結構是煤炭資源豐富,石油和天然氣儲量并不高。調整我國能源結構,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新能源被寄予厚望。我國幅員遼闊,水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資源非常豐富,巴黎氣候協定正式生效,我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負責任的大國,必將采取措施,控制碳排放量,減少一次性能源的使用,會給新能源企業帶來更多的發展機會。”
王迎春介紹,“作為未來的一大主流能源,光伏發電將呈現強勁發展態勢。 ‘十三五’時期,中國每年將新增1500萬千瓦—2000萬千瓦的光伏發電。未來將會迎來戶用分布式光伏的建設熱潮”。
不過,“目前我國分布式項目建設情況并不理想。最新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季度,我國光伏電站已突破70GW,絕大部分依舊是集中式電站。究其原因,分布式光伏電站的融資難、補貼價格低、欠款嚴重等問題令許多投資者望而卻步。”王迎春認為。
作者:于南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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