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開始,東莞結合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城市建設,連續三年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給予財政補助,最高補助200萬元。11月23日,記者從東莞市發改局獲悉,該項財政補助將于12月底截止申請,呼吁符合申請條件的單位及個人,盡早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首批補助款發放376萬元
記者了解到,目前,東莞市已經發放了第一批(第一期)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屋頂業主補助,包括5家企業和4個個人光伏發電項目受益,共計撥付補助資金3766787.53元。
“補助資金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逾期將不予受理。”市發改局一名相關負責人表示,項目建設完畢并接入電網后,項目申請單位(自然人)須向市發展和改革局提出補助申請,填寫《東莞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以及提供《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驗收意見單》等由市發展和改革局進行審核。
項目審核后,市發展和改革局將審核情況報東莞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將補助項目資金直接撥付有關單位(自然人)。
此前,有企業代表曾就是否必須并網發電才能獲得補貼提出異議。一些企業提出,其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于是企業自發自用,沒必要并網,希望可以允許企業不并網發電也能獲得補助。
對此,來自供電部門的代表解釋稱,用電時間和用電設備涉及到電壓電流,并網后可以提供穩定電流和保護用電設備。出于安全性考慮,自己發電也有并網的要求。若企業一定要自己發電不并網,需要安裝蓄電池,但是安裝蓄電池成本高,不符合投入和產出比例。
“要實現并網發電才可以獲得補助。”市發改局一名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方便有意向的企業和自由住宅及自由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然投資人申請,相關部門簡化了項目備案程序和財政補貼手續,申請者只需填表和提出意見即可。但考慮到用電安全和推廣的經濟性,實現并網發電仍將是發放補助的硬指標。
作者:黃少宏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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