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沒有立項的農業建設工程在街頭鬧市設立項目部,招商引資,不知當地政府是怎么監管的?而欠我們的工資到底該由誰來支付?誰該為此承擔責任?
一份未履行的合同成問題焦點
12月14日上午,記者在永壽縣縣城見到了永壽縣店頭鎮樊家河村南農場800畝四荒地承包人樊宗洲的指定繼承人兼委托代理人樊凱。
對于和陜西億富公司法人趙峰志、董事長陳公社簽訂“土地承包合同”一事,樊凱承認他們之間談過承包土地聯合開發事宜,但是并沒有履行合同。他說,第一、經到當地電力部門了解,陜西億富公司的“20MW農光互補高效溫室大棚”農業光伏項目必須由省發改委批復,由上至下立項實施,而不是陜西億富公司所說,從下至上逐級申報,這個程序違規,根本無法實施;第二、承包土地30年,雙方約定陜西億富公司交付300萬元的土地承包費,可是至今他們沒有收到一分錢,就連當初說好的開路用的推土機使用費10500元,都是他們墊付的。第三、“合同約定同意本合同與雙方補充協議由公證部門予以公證,合同書共計8頁,每頁甲乙雙方及委托其代理人共同逐頁簽名確認”,但這兩項均沒有實施。出于以上原因,樊凱認為那份所謂的土地承包合同不復存在,沒有任何意義。
經過多日調查采訪,記者獲悉:2016年5月14日,永壽縣店頭鎮樊家河村南農場800畝四荒地承包人樊宗洲,持有永集建[(1995)字第01號]建設用地使用證,與陜西億富公司合作開發“20MW農光互補高效溫室大棚”農業光伏項目暨“葛根培育、果蔬種植生態農業觀光旅游示范園”項目,并擬定了承包期限為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簽了,但并沒有履行,也沒有立項。陜西億富公司卻拿著未履行的合同,于2016年7月10日委托楊保民為該公司永壽縣樊家河村南農場所有工程全權負責。隨后,楊保民手持陜西億富公司出具的《工程授權委托書》和蘇福東等簽定了《土方工程承包合同》,造成連鎖反應。
12月16日上午,陜西億富公司法律顧問范律師受該公司委托到本報說明情況,在他出具的證據中,有推土修路時,樊宗洲寫的5000元借條,還有陜西億富公司為樊家河村南農場“20MW農光互補高效溫室大棚”農業光伏項目所做的設計費,以及為此項目產生的管理費、業務招待費、租房租賃費等共計14萬多元。范律師說,雙方簽訂合同沒有履行,并非陜西億富公司沒有誠意,而是對方層層加碼所致,對于該合同是否有效合法,他說這個無法確定。
對此結局,討薪民工提出質疑:一個沒有立項的農業建設工程在街頭鬧市設立項目部,招商引資,不知當地政府是怎么監管的?而欠我們的工資到底該由誰來支付?誰該為此承擔責任?
作者:楊立 來源:三秦都市報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