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廣東電力市場交易基本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新規”)正式印發,1月20日,第一次月度集中競價交易開鑼,標志著廣東省的電力體制改革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競價交易最終形成了“交易電量12.99億千瓦時、交易結算價差-0.1455元/每千瓦時”的結果,呈現出“縮量天價”的態勢,一時市場嘩然,眾說紛紜。
原標題:解讀廣東電力市場“新規”:大棋局與小博弈——有限理性下的市場均衡
來源:壹條能
作者:陳啟鑫 夏清
2017年1月17日,《廣東電力市場交易基本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新規”)正式印發,1月20日,第一次月度集中競價交易開鑼,標志著廣東省的電力體制改革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競價交易最終形成了“交易電量12.99億千瓦時、交易結算價差-0.1455元/每千瓦時”的結果,呈現出“縮量天價”的態勢,一時市場嘩然,眾說紛紜。
為此,筆者試圖從電力市場機制設計宏觀上的“大棋局”角度切入,對本次“新規”實施的背景、目的與第一次競價交易的博弈邏輯進行剖析。一家之言,以饗讀者。
(一)大棋局:“新規”的機制核心是什么?
相較于2016年的老規則,筆者認為“新規”其實并不是“顛覆”,而是“修正”,不是對過去的否定,而是在繼承原有規則合理性的基礎上,朝著“擴大交易、過渡現貨”的目標前進。事實上,環顧國際上運行多年的電力市場,大多每年都會根據前一年的運行情況發布相應的“規則修正案”,筆者認為,本次發布“新規”并不意味著對老規則的否定,而是廣東電力市場自身的不斷完善和發展。
本次“新規”最抓人眼球的地方莫過于“邊際出清”,市場各方的關注點也多集中于此,但筆者卻不以為然。“邊際出清”只是一種競價機制,是電力市場機制設計的一個關鍵環節。目前在討論市場機制時存在將“集中競價概念放大,將其等同于電力市場”的傾向,這個認識未免略顯淺薄。
作者:陳啟鑫 夏清 來源:壹條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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