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國平均備用容量約為28%,幾乎是標準規劃備用容量(15%)的兩倍。在2020年甚至在2025年之前,中國不需要新建煤電廠,或至少不需要新建任何基荷燃煤電廠。
當前中國發電備用容量足以滿足未來電力需求
在多數電網區域,目前中國電力供應過剩的情況非常明顯。這意味著中國已有過多傳統基荷煤電廠。
中國未來十年,電力需求會持續增長,因此增加發電廠也許是需要的。但如果不能以科學透明的方式預測未來需求,建設更多發電廠會導致投資浪費,產生大量擱淺資產,而這些損失最終將由電費繳納人或納稅人承擔。
為此,本報告創建了高、低兩個未來電力需求增長情境。這兩個增長情境,根據對國家和區域經濟與電力需求增長之間的關系進行的統計學分析,將對國家電力需求增長的假設轉換為區域電網級的需求增長。低增長情境假設在2015至2020年期間,國家電力需求年均增長率為1.5%,2020至2025年期間為1.0%。高增長情境假設兩個期限的年均增長率分別為3.0%和2.0%。
在發電方面,假設火電廠發電容量保持2015年的水平,到2020年中國將實現其有關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風電和核電容量的政策目標,且從2020年至2025年中國將繼續增加太陽能發電和風電容量。
基于上述假設,報告計算出2020年和2025年的區域和國家備用容量。
在低增長情境下,到2020年全國平均備用容量將增長到32%,到2025年將保持在21%。東北、西北和南部地區的產能過剩問題將比高增長情境更加突出,持續數十年。2020年前,中部和北部地區將有充足的發電容量。北部地區在2025年前發電容量充足。東部地區到2020年前則將需要從其他地區額外輸入電力,或新增發電容量。
在高增長情境下,到2020年全國備用容量將下降到22%。從2020年到2025年,西北、東北和南部區域仍存在大量過剩產能。而東部、中部和北部區域則將需要從其他區域額外輸入電力,或新增本地發電能力。
兩個情境均顯示,東北、西北和南部地區存在顯著過剩的發電容量,且若沒有政策干預,產能過剩問題在未來十年內會繼續存在。北部和中部地區到2020年將有充足的發電容量,但在高增長情境下可能在2020以后需要額外的資源。在兩個情境中,東部地區到2020年均需要新的資源。
各電網區域之間存在的巨大的備用容量差異,顯示出加大區域電網協調,對于保證中國發電充裕度的重要性。例如,使用南部地區現有的資源,彌補東部和中部地區可能出現的不足,將是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方法。而北部地區的不足則可以通過輸入西北和東北部地區的資源得以解決。加大電網區域之間的發電充裕度協調,需要制定成本分配機制,如雙邊合同。擴大電網區域之間的雙邊交易,一直是國家發改委電力部門改革框架的一部分。
發展非燃煤發電資源才是關鍵
本文分析顯示,在2020年甚至在2025年之前,中國不需要新建煤電廠,或至少不需要新建任何基荷燃煤電廠。中國到2020年或到2025年需要哪些非燃煤發電資源,才是亟需回答的關鍵問題。從最低成本和環境規劃目標看,目前燃煤發電已然過高,需要增加對非燃煤電源的投資。產能過剩,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更加嚴謹地思考這一問題的緩沖期,也突出了強化中國電力規劃程序與方法、完善中國監管治理結構與操作實踐的重要性。
為解決不同行業的總體產能過剩問題,中國已開始進行供應側改革。因電力行業的壟斷特質,明確監管部門的職責與責任,是充分保護公共利益、實現期望公共政策目標、建設可靠、清潔和具有成本效益的電力系統的關鍵。(資料來源:美國勞倫斯伯克利)
作者: 來源:深度能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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