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宗旨就是讓更多的人參與到綠色電力的消費中來。
綠證自愿認購交易正式啟動以來,迅速成為社會熱點話題。7月6日,就綠證相關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負責人。
問:奧運冠軍申雪、趙宏博夫婦通過購買綠證,使他們的家庭用電100%源于綠色電力。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申、趙夫婦家庭用的物理電力并沒有變化,那么如何闡釋這一表述?
答:一張綠證代表1000千瓦時的可再生能源電量,也稱為綠色電力。從能量價值看可再生能源電量和傳統火電電量沒有任何區別,但是可再生能源具有無碳、清潔、環保、可再生的特點,其所具備的環境價值是傳統火電所不具備的。并且,由于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力發電成本相對較高,需要在燃煤標桿電價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補貼才能支撐其發展,目前這部分額外的補貼是通過國家補貼的形式支付的。
綠證主要就是體現了可再生能源的環境價值,是對其環境價值的支付。消費者購買綠證以后,其實是獲得一種聲明權,即可以宣稱自己使用的是綠色能源。因此,如果申雪、趙宏博夫婦購買了足額家庭使用電量對應的綠證,就可以宣稱他們的家庭用電100%源于綠色電力。
問:綠證交易機制中,新能源發電企業的掛牌價不能高于補貼價,為何這么設計?由于掛牌價不能高于補貼價,那么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綠證交易的動力在哪兒?
答:綠證的價格按照國際慣例基本都是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但各國綠證價格差異較大。結合我國國情,一方面要考慮與現行國家補貼銜接,發電企業可以通過綠證收益補足成本;另一方面綠證單價不宜過高,以便于在推廣初期吸引更多的企業和公眾參與交易。因此,我國的綠證價格仍考慮以市場定價為基礎,但不高于相應的國家補貼后的價格標準。
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綠證交易有這么幾方面好處:一是目前國家補貼資金缺口日益增長,出售綠證可以提前回收現金,緩解公司財務壓力;二是參與綠證交易可以提升企業影響力和綠色環保形象;三是參與綠證交易可以在未來電力市場交易中為大用戶的綠色電力采購提供一種有吸引力的新選擇,通過“大用戶直供電+綠證”捆綁銷售模式,向有需求的大用戶提供穩定的綠證供應渠道,從而達到穩定售電量和電價的效果。
問:水電、分布式光伏、生物質、海上風電為什么被排除在綠證交易之外?將來有可能納入嗎?
答:考慮到水電裝機規模較大,對水電核發綠證將導致綠證供應量過大,不利于綠證價格穩定,并且水電項目一般執行固定電價,大型水電項目基本是一廠一價,由電網公司統購統銷,無需國家財政補貼;海上風電初始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投資風險較高,執行綠證交易可能給項目收益帶來一定波動風險;光熱發電剛剛起步,還未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電價政策也處于探索階段;分布式光伏發電在監管和電量計量上有一定難度,且可能對初期的綠證交易造成一定沖擊(澳大利亞就為此專門對分布式光伏實施單獨交易);生物質發電技術類型較多,且各技術類型電價政策不盡相同,環保監管難度也較大,上述項目均暫不考慮列入綠證核發對象。
而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技術較為成熟,項目規模在我國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國家大額補貼支持,先期讓這些項目參與綠證交易有助于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因此,考慮首先將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內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 (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作為綠證核發對象是客觀務實的。
未來隨著產業發展及技術進步,再考慮將分布式光伏發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水電等項目逐步納入核發對象。
作者:王俊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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