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接入自理
此外,針對光伏電站的電網接入,國內國外也有很大差異。李振國介紹,“國外的很多項目,比如阿布扎比的光伏電站,它的接入是由當地政府負責的,項目方只需要做好站內的相關工作就好。而在國內,這部分工作是要企業自己去完成的。”
河北能源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董曉青對此深有同感。“對于大型的集中式電站,電網接入部分的成本還不是很明顯,電站規模大了可以攤薄相應的費用。但在小型特別是分布式電站上,這一點非常明顯。”以6兆瓦以下的小電站計算,“接入電網首先需要一個10千伏的升壓站,如果附近條件滿足能夠就近接入電網,這一部分的費用也在400萬元左右。一旦不能就近接入,整體投資還要再增加100-200萬元。”而且,即便是企業愿意承擔額外費用,出于種種原因,“電網公司也未必會同意”。
稅費優惠難享
當電站順利并網發電,電費收益開始進賬的同時,依法納稅自然義不容辭,然而種種稅費政策也讓光伏企業頗感“一頭霧水”。“看著是優惠,可實際上又有多少企業能夠真正享受到呢?”北京允公允能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子晨給記者算起了光伏發電增值稅減免的“糊涂賬”。
根據去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一般光伏電站的進項稅需5年左右電費收入的銷項稅才能抵扣完成,也就是說5-6年內是沒有應交增值稅的,沒有交納增值稅何來50%的退稅?”目前,政策優惠期僅到2018年12月31日,王子晨也表示,如果政策能夠延續,未來企業才有可能享受到這一優惠。“真正的優惠應當是直接減半,將增值稅17%的稅率折半按照8.5%來計算,即銷項稅減半。所謂即征即退,如果銷項稅小于進項稅,應交增值稅就是零,就更談不上退稅優惠了。”
除了模糊不清的退稅優惠,令王子晨更為不解的是0.42元/千瓦時的可再生能源附加也在征稅范圍內。“按照現行的增值稅政策,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但是在實際操作中,0.42元/千瓦時的發電補貼只有0.36元/千瓦時能夠最終歸屬電站,剩余的0.06元/千瓦時是稅費。”
對此,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時璟麗也表示,“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扣除增值稅帶來的影響,光伏成本相差0.02-0.04元/千瓦時。所以,整個行業都盼望相關的稅收減免能夠成為長效政策或者至少能夠持續延續。”
作者:姚金楠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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