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6月底,電力體制改革試點已經覆蓋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區、市),形成了以綜合試點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其中,第三批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天時地利人和,推動著電改時間表全面提前。
7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輸配電價改革和價格市場化程度測算有關情況。據了解,到今年6月底,電力體制改革試點已經覆蓋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區、市),形成了以綜合試點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其中,第三批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核定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將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這意味著輸配電價改革將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
國家發改委同時透露,通過實施輸配電價改革等措施,預計今年僅電價降價就可降成本1000億元。
試點全覆蓋
電改試點的全面覆蓋,也意味著新電改首戰告捷。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自2014年12月輸配電價改革首先在深圳電網和蒙西電網“破冰”后,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逐步擴大,到今年6月底,省級電網全部進行了輸配電價改革,實現了全國的覆蓋。
輸配電價改革被稱為整個電力體制改革“硬骨頭”中的“硬骨頭”,推進面臨著制定依據、電量增長和投資之間的匹配、成本監審等問題和挑戰。據了解,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5個省級電網開展了第一批試點工作,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之后,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逐步擴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個省級電網開展了輸配電價改革,當年9月,又在全國剩余的14個省級電網推開,實現了全覆蓋。
“截至目前,首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已經全面完成,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和我委審核后的輸配電價已陸續向社會公布。”孟瑋表示。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表示,輸配電價改革亮點可概括為“建機制、降成本、推市場”。
據了解,輸配電價監管體系主要包括《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該體系具有兩個特點:一是獨立的輸配電價的監管體系,將“準許成本加上合理收益”作為主要原則;二是引入現代激勵性監管的理念,建立約束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激勵監管對象電網企業壓縮投資,減少投資沖動,控制成本。
張滿英同時指出,輸配電價改革有利于推進市場化進程。輸配電價改革目的之一,是促進市場發育和市場交易。2016年,我國電力市場化交易比例已達22.25%。預計今年年底,全國包括電力直接交易、發電權交易、跨省送電交易等在內的電力市場化規模將達2萬億千瓦時,占電網銷售電量的35%,同比增長50%。
作者:王冰凝 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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