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光伏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浙政辦發〔2016〕10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浙江省百萬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6〕109號)和《湖州市加快家庭屋頂光伏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湖政辦發〔2016〕110
附件1
安吉縣支持光伏產業發展推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一、小組成員名單
- 組長:樂葉俊
- 副組長:劉海中(縣政府辦)
- 童師祥(縣發改委)
- 成員:王志平(縣農辦)
- 朱衛賢(縣發改委)
- 陳昌明(縣經信委)
- 李軍(縣財政局)
- 朱越峰(縣交通運輸局)
- 鄧錦森(縣建設局)
- 謝文榮(縣商務局)
- 陳林泉(縣農業局)
- 鄔如錦(縣水利局)
- 徐基財(縣國土資源局)
- 周春雨(市場監管局)
- 陳世斌(金融辦)
- 王玉銘(國網縣供電公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發改委,朱衛賢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做好綜合協調、指導服務、信息溝通等工作。
二、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縣發改委:承擔縣光伏應用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并負責年度計劃、項目審批、項目單位報備、監管、督查考核、政策兌現以及對上爭取等工作。
縣經信委:承擔服務、指導和協調工業企業屋頂光伏項目建設、裝機補貼資金兌現和能源創新項目推廣,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財政局:承擔縣財政資金補助相關事項,并負責對上財稅政策爭取工作。
縣住建(規劃)局:承擔既有民用建筑加裝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設計導則和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應用技術指導制定,推進新建住房、城市既有建筑屋頂光伏建設和向上爭取政策資源工作。
縣商務局:承擔大型商場(超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服務、指導和協調,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農業局:承擔種養殖大棚、養殖水面等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服務、指導和協調,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農辦:承擔新農村(中心村)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服務、指導和協調,結合光伏小康工程推進低收入戶、集體經濟薄弱村屋頂光伏建設,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承擔光伏發電和能源利用模式創新項目建設的服務、指導和協調,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水利局:承擔非行洪河道河岸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服務、指導和協調,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承擔航道河岸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服務、指導和協調,并負責本單位向上爭取政策資源等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承擔光伏發電和能源利用模式創新項目配件質量保障的服務、指導和協調。
縣金融辦:承擔金融、保險等相關方面的服務、指導和協調。
國網縣供電公司:承擔家庭屋頂光伏并網標準、技術規程制定和光伏發電、能源創新項目相關方面的服務、指導和協調,加強對項目建設、運行的監督管理。
附件2 家庭屋頂光伏職責分工和進度安排表

附件3:家庭屋頂光伏項目實施流程圖
作者: 來源:安吉縣人民政府網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