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并網、計量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 接入公共電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電網改造部分由東莞供電局投資建設。接入用戶側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用戶側的配套工程由項目單位投資建設。
第二十八條 東莞供電局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全部發電量、上網電量分別計量,免費提供并安裝電能計量表。東莞供電局在有關并網接入和運行等所有環節提供的服務均不向項目單位收取費用。
第二十九條 享受電量補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東莞供電局負責向項目單位按月轉付國家補貼資金,按月結算余電上網電量電費。結算賬戶戶名需與申報業主單位一致。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市發改局負責修訂解釋,自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東莞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建設與補助申請流程圖
作者: 來源: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