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發電企業已經意識到,可再生能源在未來必定需要擺脫現有激勵機制,綠證交易制度才是行業發展的大趨勢,綠證收入很可能成為發電企業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
摸石頭過河
“現在摸著石頭過河搞示范,只是一個試水、引領的階段。”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對記者稱。這個階段的關鍵是如何有效的推廣綠證,讓更多的企業或個人參與進來。
大多數人將期待放在配額制的落實上。多位業內人士均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希望盡早推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綠色證書”制度。
上述《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愿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指出,根據市場認購情況,自2018年起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配額制將會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進行強制考核,但是考核對象尚未確定。目前業內有兩種思路,一是考核電網公司,二是考核發電企業。上述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強制配額政策可能年內會見分曉,但具體怎么批、力度如何還需等待最終的結果。
王斯成表示,若實行綠色證書+強制配額制,按照全國電力需求每年6萬億度,燃煤火電4萬億度計算,如果執行15%綠色電力配額,則每年將有6000億度綠電,每度電的綠色證書價格為0.2元,每年可征收1200億元,若強制配額10%,每年也能征收800億元。
目前,不同區域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和火電的上網電價有所差別,綠證的價格要根據二者之間的差價決定。楊璞還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綠證想發揮優勢,一是要進一步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成本,二是要把火電對環境、社會的綜合影響體現在電價中,二者共同作用拉近、甚至抵消可再生能源發電和火電之間的價差,讓綠色證書的交易價格維持在一個全社會可以承受的范圍內。
受訪者認為,綠證制度的推廣還應開發更多配套激勵政策。比如,對于放棄補貼積極申請綠證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指定配套政策優先確保其電力的并網消納,減少“棄風棄光”現象。對于積極參與自愿認購的綠色電力消費者,可通過權威、有效的第三方認證向其頒發榮譽證明,表彰其綠電消費行為,并考慮實施稅收減免。
綠證目前不允許進行二次交易。楊小山建議,可考慮開放綠證價格限制、允許綠色電力證書的二次交易,使綠證真正成為具有金融價值的現貨、期貨商品,吸引更多新能源行業外的企業和資金參與綠證交易,充分通過市場手段調節綠證價格,激發市場交易活力。
“現行的綠證交易,很大程度上是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另一種補貼方式,彌補的是企業發電收入,并不能體現綠色電力消費環節的價值。”王海波也對記者稱,“如何讓綠證流動起來,賦予其價值,促使更多的企業和個人去購買綠色電力才是關鍵。”
王海波建議,參考能效標識,推行綠色電力消費標識,以市場化的價格體現綠色電力環境友好的價值,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使用綠色電力生產的產品。“可以對購買具有綠色電力消費標識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適當補貼,刺激消費,促進生產廠家使用更多的綠色電力。”王海波說。
據艾琳介紹,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在考慮出臺包括政府優先采購,還有稅費優惠等激勵政策,還有對購買綠證的企業及綠電生產產品的進行認證。
10月底,北京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北京市開展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活動的倡議》,倡議北京市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和個人積極在全國綠證核發和認購平臺上自愿認購綠證。
11月2日,第九屆中國(無錫)國際新能源大會暨展覽會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表示,要不斷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交易制度,鼓勵全社會開展綠色電力證書自愿認購,適時啟動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和綠色證書強制約束交易。
作者:張慧 蔣瑜沄 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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