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的“開發利用目標”到2018年定義明確的“電力配額”,可再生能源發展正在得到越來越清晰的政策保障,其市場主體也從單一的“電網企業和其他供電主體”變得更為多元化,將能源變革從消費端向供給側推進。
“與2016年下發的《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相比,各省級行政區的配額指標出現了明顯調整。”彭澎告訴記者,西部資源稟賦水平較高地區的配額指標均出現了大幅提升。根據國家能源局公布的年度開發投資監測預警結果,2018年,甘肅、新疆、吉林三地為風電紅色預警區域,暫停當年風電開發建設。與此同時,甘肅、新疆已第二年被列入光伏紅色預警行列,光伏發電項目的新增建設繼續停擺。配額制的出臺,相信會對這些地區的可再生能源消納“難題”產生一定緩解。同時,本就大量依靠外部電力輸入支撐經濟發展的東部沿海地區,為了完成配額指標,也必將對輸入電力的能源類別進行著重選擇。
為保障各地區按時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指標,在明確下發配額任務的同時,《配額考核》對未完成要求市場主體的懲罰方法做出了明確規定。按要求,對于未達到配額指標的省級行政區域,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將暫停下達或減少該區域化石能源電源建設規模、取消該區域申請示范項目資格、取消該區域國家按區域開展的能源類示范稱號等措施,按區域限批其新增高載能工業項目;對于未完成配額指標的市場主體,將核減其下一年度市場交易電量,或取消其參與下一年度電力市場交易的資格。同時,對于拒不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額義務、違反可再生能源配額實施有關規定的企業,將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由多部門予以聯合懲戒。
根據規劃,除本地區“自產自銷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僅可通過跨省跨區的政府間送受電協議或市場化交易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占比,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成為重要憑證。在這一情況下,太陽能熱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小兄弟”也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實現行業新跨越。
與此同時,記者了解到,盡管2018年配額指標的完成對于各地區來說并不算困難,但是平均提升了1個百分點、最高提升6.5個百分點的2020年預期指標,對于各地區來說還是需要通過完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刺激用電需求增長等多種手段,悶頭加把勁。
然而,無論業內是喜是憂,可以預見,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力行業已盼來快速發展的“機會窗口”,即將推動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實現重大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