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國家能源局向青海省、甘肅省、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及首批示范項目各相關企業發布了《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有關情況的通報》(簡稱《通報》)。
根據《通報》內容,截至2月28日,首批20個光熱示范項目中有17個項目企業按要求報來了承諾函,其中共有16個項目承諾繼續建設,一家項目明確退出,另有三家未報送書面承諾。
《通報》顯示,承諾繼續建設的大部分項目計劃將于2019年底前并網發電。《通報》要求,承諾繼續建設的項目要按承諾抓緊組織建設,項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示范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和實施進度的跟蹤督查,確保項目按計劃建成投產。
首批示范項目數量減少為16個 總裝機降335MW
具體來看,北京國華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玉門熔鹽塔式10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明確退出,國電投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德令哈水工質塔式13.5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拉特旗導熱油菲涅爾式5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和中信張北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水工質類菲涅爾式5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逾期未予承諾。
從裝機量上來看,上述四個項目的總裝機為335MW,這意味著首批示范項目由1349MW的總裝機降低至1014MW。從技術路線上來看,塔式項目由原先的9個降為7個,總裝機由685MW降至450MW;槽式項目數量不變,裝機量不變;菲涅爾項目由原先的4個降為2個,總裝機由200MW降至100MW。一個明顯的變化是,槽式技術在總裝機量上由此領先塔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