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視:完善監管護航科學發展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行業以驚人的發展速度贏得世人矚目。然而,規模迅速擴張的繁華盛景背后,也有發展失序監管不足等隱憂。
對短板不遮掩,對問題不敷衍。2018年,在國家能源局的全面部署下,一系列文件、規章接踵落地,國家能源監管體系日趨更加嚴密。
新春剛過,風電、光伏兩大行業的2017年度發展監測結果就已如約而至。在“嚴格控制棄風棄光嚴重地區的風電和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的鐵令下,風電、光伏行業的消納情況對比2016年度均有所好轉。據統計,2017年,我國棄風率12%、同比下降5.2個百分點,棄光率6%、同比下降4.3個百分點。然而,在為消納情況有所緩解而欣慰的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甘肅、新疆兩地仍然是人手一個“雙紅燈”,風電、光伏行業發展繼續維持原地踏步。
為進一步推進行業健康、理性發展,國家能源局再度加強了光伏行業的監管力度,下發通知在全國各地區開展2017年度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工作,針對地區行業發展、并網接入、相關價格及收費政策、電量結算及補貼等多個方面,努力為光伏行業發展營造更為安全、規范的市場秩序。
當風電、光伏行業發展監測日漸成為行業發展“定制”,流域水電綜合監測及水能利用監測工作也開始了探索之路。通過對主要河流、大中型水電站系統開展流域水電綜合監測工作,我國監測平臺覆蓋范圍將不斷擴大、水電站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提升、數據交換技術基礎工作進一步落實,將為水電科學、良性發展營造更為完善的監測體系。
為護航地區清潔能源發展,首個專門針對清潔能源示范省(區)的試行監測評價體系于2018年開啟。根據要求,各有關省(區)將建立定期評價專項監測機制,并由當地能源主管部門對建設情況實行專項監測評價。評價結果會對地區當年的清潔能源開發建設規模產生影響,進而督促各地區落實發展承諾、保障清潔能源按序發展。
可再生能源發展監測評價體系的全面完善,為規范行業發展秩序提供了有力抓手,將引導行業步伐更為理性、有序,護航我國能源體制改革步穩蹄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