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消納”難題刻不容緩
隨著西南和三北地區風電、太陽能發電開發規模繼續增長,市場消納空間漸成問題。
有業內專家表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不僅反映了我國現行電力發展和運行模式越來越不適應新能源的發展,而且也反映出我國電力運行機制、電力市場體制的深層次矛盾。我國電力運行調度很大程度上仍延續的是傳統計劃模式,各類電廠年運行小時數主要依據年發電計劃確定,這種方式已不能適應新能源的波動性特點與需要,無法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上網。
目前,我國水電、風電、光伏主要集中開發投產在西部低負荷地區,在當地消納的同時,仍需要外送,而在現有電力電網規劃、建設和運行的模式下,電源電網統籌協調力不足,電力輸送通道在建設進度、輸送容量、輸送對象上都難以滿足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需求。同時,由于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市場和機制沒有完成落實,未來隨著西南和三北地區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開發規模的繼續增長,市場消納空間逐漸成為可再生能源消納的最大瓶頸。
根據我國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將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氣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2017年11月,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動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取得實際成效,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重點地區電網建設,加快推進西南和“三北”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力跨省跨區配置的輸電通道規劃和建設,充分挖掘現有跨省跨區輸電通道輸送能力等。
棄風棄光問題雖然在一段時期內仍會存在,但《中國清潔能源行業年度發展報告》顯示,隨著《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的出臺,2018年棄風限電現象有望得到進一步緩解。一方面,國家在棄風限電嚴重地區嚴格控制風電新增建設規模。受風電投資監測預警機制約束,風電企業和資本對“三北”地區風電投資建設減少,使得這些地區的建設增速明顯放緩。另一方面,國家出臺一系列促進風電消納的政策,增加多條外送通道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上網,未來都將使棄風狀況得到有效緩解。
此外,近年來,我國用電量增長趨緩也給可再生能源消納帶來了巨大壓力。下一步我國將加快實施電能替代,鼓勵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布局建設的大數據中心、云計算中心、電動汽車及配套設施等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重點在居民采暖、生產制造、交通運輸、電力供應與消費等四個領域,試點或推廣電采暖、各類熱泵、工業電鍋爐(窯爐)、農業電排灌、船舶岸電、機場橋載設備等電力消納和利用設施,預計“十三五”期間全國將實現電能替代電量4500億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