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此次審計署提出的提問,東方電氣表示,高度重視,組織召開了國家審計署揭示問題整改推進專題會議,公司主要領導對審計整改工作親自部署,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制定整改方案,確定具體整改措施,層層落實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扎實推進整改工作,努力實現“整改全覆蓋、問題零容忍”。
東方電氣把此次審計整改作為提升企業管理的重要契機,通過舉一反三,強化制度建設,新建、修訂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除東方電氣外,在《2018年第37號公告:中國西電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中2009年,中國西電集團將一個已基本完工項目作為新建項目,申請并獲取建設資金7305萬元。2010年7月,中國西電集團批準所屬單位收購外部企業股權。由于收購時風險考慮不充分、收購后運營管理不到位等,至2016年底被收購企業累計虧損1.82億元。
另外,國家審計署官網6月20日公布的《2018年第4號公告: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中國華電未經報備同意下屬單位購買股票,至2017年6月15日形成浮虧5465.68萬元。此外,2015年至2016年,中國華電所屬一家企業列支超集團內部標準的業務招待餐費8755.5萬元,其中2016年4559.53萬元。
同時,國家審計署公布的《2018年第5號公告:原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度財務收支等情況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至2016年,神華集團所屬16個煤礦在證照不齊的情況下,累計開采原煤1.56億噸。同期,神華集團所屬36個煤礦超核定生產能力開采原煤1.03億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