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能從萬眾期待中走向前臺
電儲能之于電力行業的重要意義無需贅述。近年來,尤其是隨著大量清潔可再生能源不斷接入電網,業內關于推動電儲能產業大發展、給電儲能以市場主體“名分”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同樣的聲音甚至無數次出現在多年來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的議案和提案中。
業界已經注意到,此次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改革的大力度推進,為儲能產業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完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工作方案》明確,“按需擴大電力輔助服務提供主體,鼓勵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參與提供電力輔助服務”。轉眼間,電儲能就出現在了各地方案和規則中,東北、福建、山西、甘肅、寧夏、湖南等地的方案和規則中,均不約而同地出現了電儲能設施可以作為市場主體提供電力輔助服務的描述。比如,東北方案和規則明確,滿足一定條件的電儲能設施可以參加發電側調峰輔助服務市場;甘肅規則明確,電儲能既可在電源側也可在負荷側,或以獨立市場主體為電網提供調峰等輔助服務。
比較各地方案和規則可以發現,給電儲能市場地位最高的省份當屬福建了。福建規則明確,“在低谷時段啟動電儲能調峰交易”,并進一步指出,“在電廠計量出口內建設的電儲能設施,可與機組聯合參與調頻調峰,或作為獨立主體參與調峰輔助服務市場交易。在用戶側建設的電儲能設施作為用戶的儲能放電設備,既可自用也可參與調峰市場交易。獨立電儲能作為電力市場主體參與電儲能調峰交易,其充放電狀態接受電力調度統一調度指揮,獨立電儲能設施可以作為分布式電源就近向電網出售電量”。
“獨立電儲能設施可以作為分布式電源就近向電網出售電量。”作為一份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交易運營規則,福建規則甚至完全超出了輔助服務的范疇,其在明確獨立電儲能設施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主體地位的同時,也明確了其在電力和電量市場中的主體地位。這樣一來,電儲能設施終于可以堂堂正正地出現在當地的電力市場交易中了,這也為電儲能在其他省份取得突破打開了政策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