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報:此次“風電競價”相較于光伏“領跑者計劃”模式有何不同?
袁家海:國家對風電建設管理的主要依據《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按照該文件,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劃在落實電力送出和市場消納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年度建設規模和具體風電項目,并形成年度風電建設實施方案后報送國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對年度開發規模指標實際是采取行政審批的方式分配給開發企業。
此次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通知》,實際上是要求地方政府采用競爭的方式分配年度開發規模指標。光伏領跑者招標是政府拿出可開發的資源,通過招標確定開發投資主體。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的是“年度開發規模指標”,不是“資源開發權”。引入競爭配置項目,在不改變開發權歸屬的前提下,要求地方必須通過競爭性機制制定年度開發方案,優選項目,確定開發順序。不需要補貼的項目優先,需要補貼強度低的項目其次,而成本高、補貼需求大的項目不開發或把成本降下來以后再開發。
綠色能源金融體系亟待完善
中國電力報:您認為風電實現平價上網未來還有哪些屏障亟待突破?
袁家海:我國已形成了全球最大的風電制造規模和最完備的風電產業鏈,具備了極強的整機與核心部件制造、系統集成和服務能力,也培育了一定的自主創新能力;我國風電設備制造成本引領全球就是最好的例證。風電產業已經到了靠規模轉向靠創新驅動的臨界點。
重塑政策體系,實現項目開發遵循市場規律和商業邏輯有序開發;落實接入消納條件,優化投資環境有望有效降低風電總體開發與度電成本;競爭配置項目則實現了上游技術進步與下游補貼退坡的聯動。目標引導、配額托底、規范降本、競爭提效,我對風電平價上網充滿信心。
此外,在華北電力大學早前發布的研究成果《風電和光伏發電2020年平價上網的路徑及政策建議》中,我們也建議應采取“因地制宜、規劃先行,配額約束、市場增效,規范操作、約減成本,金融護航、創新驅動”的政策體系,下一步還應在綠色金融切實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推動低碳轉型上進一步取得突破。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發展綠色金融,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是推動綠色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內容。我認為,未來應該進一步明確風光發電在清潔能源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中的戰略地位,針對可再生能源“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構建綠色能源金融體系,切實降低可再生能源項目融資門檻和融資成本。要打造一大批新能源企業為主體、以國家能源創新體系和平臺為支撐、以鼓勵創新的能源產業政策和市場競爭環境為基礎的新能源產業創新體系,提升風光發電的技術水平及經濟性,加速其實現平價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