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五
產權保護道阻且長
正當民營企業家們的焦慮成為社會話題的時候,2018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牟其中系列案之一的信用證擔保糾紛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這是20年前的舊案。
1999年,南德集團因牽涉信用證詐騙糾紛被查封,同年,南德集團實控人牟其中被以信用證詐騙罪逮捕入獄,200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2016年假釋出獄。
在此期間,牟其中因不服其信用證系列案件的判決,一直在申訴,歷時十幾年。
此番最高院裁定提審,被認為是提振民營企業家信心的強烈信號。
今年更早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張文中、顧雛軍、許榮華等3起重大涉產權案件均有了積極進展: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物美創始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公開審理顧雛軍等虛報注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案;8月31日,許榮華請求確認股權轉讓協議無效糾紛案勝訴。
為穩住企業家的信心,中央可謂不遺余力。
中央一直在努力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多年以來,企業家最大的不安,來自對財產權的不安。也因此,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一直在努力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以打消企業家對財產權的焦慮。
2016年11月底,中央出臺產權保護綱領性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產權保護意見”)直擊產權保護的要害,首次提出公私財產權平等保護。中央下定決心要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
不到一年,2017年9月末,《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全文發布。中央首次高規格發文肯定企業家的價值和地位,并特別強調了“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提出要保護企業家的三大權益:企業家財產權、企業家創新權益、企業家自主經營權。
緊接著,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決定再審張文起、顧雛軍、許榮華等3起重大涉產權案件。
決策層的一系列舉措,引起社會各界的反響十分強烈,尤其是工商界、企業界、投資界人士,不僅始終予以密切關注,也對一些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平反滿懷期待。
“涉及產權的冤案平反比登天還難”
但在司法實踐中,產權糾紛案件糾錯之難,以及所面臨的重重阻力,仍讓不少企業家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對黨中央完善產權保護制度的重大部署能否真正得到貫徹落實存有疑慮。
現實的情況是,即使在2016年底產權保護意見出臺之后長達一年的時間里,中央多次強調,要推動依法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案件,但在具體個案上始終難見進展。有申訴中的企業家感嘆說,“涉及產權的冤案平反比登天還難。”
司法系統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坦陳,涉企業家產權冤錯案難以平反,既有歷史形成時間跨度較長、成因復雜等原因,也因為產權案牽涉利益主體眾多阻力較大,還因為司法系統內部不愿意自揭其丑,更擔心后續的追責等一列問題。“多方面的原因導致司法系統內部缺乏動力甚至阻撓產權糾紛案件的甄別糾正。”
顧雛軍案頗具典型意義。
自2012年9月出獄后,顧雛軍便提出再審申訴,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高院受理了顧的申訴,之后長達4年的時間里一直杳無音訊,直至2017年底在中央的極力推動下才得以再審。
6月13日、14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對顧案的審理連續進行了兩天、累計近30小時,對124份雙方有爭議的證據、10份新證據進行質證,雙方激烈交鋒,全程庭審完全公開。這被譽為是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也充分證明了“一個案例的影響力可能不亞于一沓文件”。
顧雛軍最后是否無罪尚不得而知,但作為社會影響力最大的產權糾紛案,其申訴之艱難亦令諸多企業家感嘆“產權糾紛案的甄別糾正道阻且長”。
如今,牟其中系列案之一的信用證擔保糾紛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足見中央以法治保護產權決心之堅定。這無疑讓更多處于申訴中的企業家看到希望,也集體提振了民營企業家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