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發生以下情況時,調度機構可通知相應場站將全部發電設備停運:
1.當電網發生下旋備不足的情況時,不具備AGC功能或無法投入AGC功能的場站。
2.AGC指令已降至下限仍超發達1小時。
3.因新能源場站原因,遠動數據無法上傳至省調或長時間不刷新。
4.因新能源場站原因,上送的有功功率值與對端變電站采樣數據不符(偏差超5%)。
(五)調度機構通知光伏電站停運發電單元15分鐘后,電站仍未完成操作的,調度機構可直接將電站解列。
第十五條 光伏電站應執行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管理規定,考核規則如下:
(一)并網光伏電站線路、變壓器、母線、光伏發電單元、變頻器所配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動作,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5%考核。造成電網事故的,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1%考核。該項總考核費用不足10萬元按10萬元考核。
(二)光伏電站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配置和選型應滿足繼電保護相關規程、規定要求,且必須與系統保護配合。系統狀態改變時,應按要求按時修改所轄保護的定值及運行狀態。不滿足的光伏電站應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則每月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1%。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0萬元按10萬元考核。
(三)并網光伏電站線路、變壓器、母線、光伏發電單元、變頻器所配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未按調度要求投運,導致電網事故擴大或造成電網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越級動作,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1%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0萬元按10萬元考核。
(四)并網光伏電站故障錄波器時鐘不準確,裝置及接入量命名不規范,故障錄波器與電力調度機構主站數據連通中斷,不能提供完整的故障錄波數據、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情況,影響電網故障分析,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萬元按1萬元考核。
(五)光伏電站匯集線系統單相故障應能快速切除,不滿足要求的光伏電站應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則每月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3萬元按3萬元考核。
(六)并網光伏電站在24小時內未消除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設備缺陷,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超過24小時,每天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萬元按1萬元考核。
(七)并網光伏電站應按照繼電保護管理要求及時填報設備基礎數據。
1.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發生的缺陷及異常,并網光伏電站應在處理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在繼電保護統計分析及運行管理系統中填報缺陷及異常處理情況,未及時填報,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萬元按1萬元考核。
2.并網光伏電站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動作后,應立即按規程進行故障分析和處理,并在故障發生后1個工作日內在繼電保護統計分析及運行管理系統中報送故障數據。未及時報送,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萬元按1萬元考核。
3.光伏電站新投繼電保護設備,應在投運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繼電保護統計分析及運行管理系統的設備臺帳填報工作,未及時、準確、完整報送,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萬元按1萬元考核。
4.光伏電站每月5日前按要求完成上月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運行分析報告(動作統計報告、缺陷及異常處理報告、繼電保護校驗月報等),并報送電力調度機構。未及時報送,每次按照全站當月上網電量的0.25%考核。該項考核費用不足1萬元按1萬元考核。
(八)對并網光伏電站繼電保護專業的安全運行水平進行考核。
1.并網光伏電站受到繼電保護技術監督一級告警,每次考核電量為并網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