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政務公開、透明的要求,更好地服務市場主體,充分發揮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在規范市場準入、維護市場秩序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編制《電力業務資質管理年度報告(2020)》 (以下簡稱《報告》),并于近日發布。《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底,我國持有電力業務許
(二)業務規模地區分布
1.發電業務許可
將截至2019年底持證發電企業總裝機容量與2019年新增發電企業裝機容量進行對比分析,按照派出機構統計口徑,分布如圖15所示。
圖15 新增持證發電企業裝機容量與總裝機容量對比
持證發電企業總裝機容量最大的前五個派出機構依次為華北局、山西辦、南方局、江蘇辦和華東局。2019年新增持證發電企業裝機容量最大的前五個派出機構依次為華北局、南方局、西北局、東北局和華東局。
結果顯示,除山西辦、江蘇辦、四川辦、貴州辦外,其他派出機構總量與增量裝機容量的走勢基本吻合。山西辦、江蘇辦、四川辦新增持證發電企業裝機容量比例較小,主要原因為加強了火電裝機控制、外來電較多等。
2.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
對各等級持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進行分析,四級及五級企業在各派出機構的占比均較大。其中,五級企業占比最大的派出機構包括南方局、華東局、東北局、福建辦、江蘇辦及浙江辦;四級企業占比最大的派出機構包括華中局、西北局、華北局、四川辦、貴州辦、云南辦、湖南辦、河南辦、新疆辦、甘肅辦、山東辦及山西辦。
圖16 各派出機構各等級持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數量
對各派出機構一、二、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的數量及占持證企業總數的比例進行統計,結果如圖17所示。
圖17 各派出機構一、二、三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占比及數量
各派出機構一級企業占比均低于5%,二級企業占比均低于11%,三級企業占比大部分在10%至20%之間。除山東辦外,其他派出機構一、二、三級企業合計占比均高于10%,其中相對最高的為貴州辦,達到29.81%。一、二、三級企業合計數量最多的為東北局,達到596個,之后為華北局368個、華中局342個和西北局307個。
四、資質管理與行業發展
(一)促進發電行業轉型升級,推動發電裝機合理增長
1. 新增發電業務許可情況與實際投運情況對比分析
。1)許可容量與實際投運容量對比
將國家能源局發布的2019年新增電源類型裝機容量與2019年新取得發電業務許可各電源類型裝機容量進行對比,結果如圖18所示。
圖18 2019年新投運裝機容量與新許可裝機容量對比
火電、風電、光伏發電2019年實際投運裝機容量大于許可裝機容量,比例分別為1.27:1、1.71:1和2.01:1;水電、核電2019年實際投運裝機容量小于許可裝機容量,比例為0.92:1和0.70:1。
風電、光伏發電實際投運裝機容量高于許可裝機容量較多的原因,一是風電、光伏發電執行的電價政策與火電有所不同,機組調試運行期間上網電價即按照標桿電價執行,發電企業取證動力不足。二是隨著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政策的落地,2018年至2019年出現了一波搶裝潮,其中部分企業未及時申領發電業務許可證。
水電、核電2019年新增許可裝機容量與實際投運裝機容量基本一致,小幅差異的原因是部分機組為2018年啟動試運行,2019年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裝機容量分別計入2018年新投運機組和2019年取證機組。
(2)取得許可時間與投運時間差異分析
對2019年取證機組的投運時間進行統計分析,分布如圖19所示。
圖19 2019年新許可機組投運時間分布
2019年取得許可的機組中,84.09%為2018年至2019年投運;8.29%為2017年投運;其余7.62%的投運時間早于2017年,主要為水電機組,原因一是派出機構通過調度機構開展了許可證持有情況摸查,部分未取得許可的小水電機組補辦許可證;二是因企業改制、機組轉讓等原因部分水電機組所有人發生變化,重新辦理許可證。
2. 發電業務許可促進煤電行業結構優化
對2015年至2019年新許可火電機組的裝機規模分布進行統計,結果如圖20所示。
圖20 2015-2019年各規模等級新許可火電機組裝機容量
2016年至2018年新許可火電機組裝機容量整體呈現下降趨勢,與近年煤電總量控制趨勢相吻合。2019年,600MW以下規模機組仍保持下降趨勢,600MW及以上規模機組有所增加。同時,2015年至今,600MW及以上機組的占比一直較高,2019年更是創歷史新高,接近80%,表明近幾年發電業務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協同促進了煤電機組停緩建、落后產能淘汰等政策落地,助力煤電行業轉型升級、結構優化。
3. 發電業務許可反映并提高了發電市場活躍度
對持證發電企業按經濟性質進行統計,結果如圖21所示。
圖21 持證發電企業按經濟性質分布
發電市場自從引入競爭機制,大量社會資本加入進來,豐富了企業類型。持證發電企業中民營企業最多,國有企業次之,集體企業和外資企業占比較少,可見發電市場上民營經濟較為活躍。具體來說,國有企業在南方區域最多,華北、華東次之,東北最少;集體企業在華東區域最多,西北最少。民營企業在華中區域最多,華東次之,南方最少;外資企業在華北區域最多,西北最少。
從區域分布來看,華中、華東、西北、華北區域均是民營企業最多,國有企業次之,其他類型企業較少;南方區域國有企業最多,民營次之,其他較少;東北區域國有企業最多,其次是集體、民營、外資企業,數量差距較小。
。ǘ┮龑Ч╇姌I務創新發展,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
1.約三分之一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已取證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自啟動以來,已開展4批試點,截至2019年底共有試點項目380個(進入試點目錄404個,有24個已取消資格),其中獲得供電業務許可證的項目119個,占比31.32%。各省4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取證比例如圖22所示。
圖22 各省已取證試點項目數量占試點項目總數的比例
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中,天津及新疆的項目取證比例最高,達到67%;廣西、海南、江蘇、青海、上海的試點項目取證比例也超過了50%。試點項目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主要原因包括項目推進速度較慢、部分配電區域劃分難度較大、各方參與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有待提高等。
截至2019年底,首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106個試點項目中,有12個項目已取消試點資格,廣東、廣西、河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蘇、江西、青海、上海、新疆、福建等11個。ㄊ、自治區)已實現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全部取得供電業務許可證。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中,68.09%已取得供電業務許可證;20.21%仍未核準;10.64%已核準,正在推進相關工作;1.06%雖已核準,但暫無實質性進展。
作者: 來源:國家能源局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