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布《新時代的中國能源發展》白皮書。全文如下:新時代的中國能源發展(2020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走新時代能源高質量發展之路 (一)能源安全新戰略 (二)新時代能源政策理念 二、能源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 (一)能源供應保障能
五、發揮科技創新第一動力作用
抓住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與產業變革的機遇,在能源領域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通過技術進步解決能源資源約束、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重大問題和挑戰。
(一)完善能源科技創新政策頂層設計
中國將能源作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把能源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將安全清潔高效現代能源技術作為重要戰略方向和重點領域。制定能源資源科技創新規劃和面向2035年的能源、資源科技發展戰略規劃,部署了能源科技創新重大舉措和重大任務,努力提升科技創新引領和支撐作用。制定能源技術創新規劃和《能源技術革命創新行動計劃(2016-2030年)》,提出能源技術創新的重點方向和技術路線圖。深化能源科技體制改革,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參與、多方協同的能源技術創新體系。加大重要能源領域和新興能源產業科技創新投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各類主體創新能力。
(二)建設多元化多層次能源科技創新平臺
依托骨干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建成一批高水平能源技術創新平臺,有效激發了各類主體的創新活力。布局建設40多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一批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圍繞煤炭安全綠色智能開采、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儲能與分布式能源等技術方向開展相關研究,促進能源科技進步。布局建設80余個國家能源研發中心和國家能源重點實驗室,圍繞煤炭、石油、天然氣、火電、核電、可再生能源、能源裝備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研究,覆蓋當前能源技術創新的重點領域和前沿方向。大型能源企業適應自身發展和行業需要,不斷加強科技能力建設,形成若干專業領域、有影響力的研究機構。地方政府結合本地產業優勢,采取多種方式加強科研能力建設。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支持下,各類社會主體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形成了眾多能源科技創新型企業。
(三)開展能源重大領域協同科技創新
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實現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跨越式發展。聚焦國家重大戰略產業化目標,實施油氣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突破油氣地質新理論與高效勘探開發關鍵技術,開展頁巖油、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等非常規資源經濟高效開發技術攻關。實施核電科技重大專項,圍繞三代壓水堆和四代高溫氣冷堆技術,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推進核電自主創新。面向重大共性關鍵技術,部署開展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技術與裝備、煤礦智能化開采技術與裝備、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與新型節能技術、可再生能源與氫能技術等方面研究。面向國家重大戰略任務,重點部署能源高效潔凈利用與轉化的物理化學基礎研究,推動以基礎研究帶動應用技術突破。
(四)依托重大能源工程提升能源技術裝備水平
在全球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趨勢下,加快傳統能源技術裝備升級換代,加強新興能源技術裝備自主創新,清潔低碳能源技術水平顯著提升。依托重大裝備制造和重大示范工程,推動關鍵能源裝備技術攻關、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完善能源裝備計量、標準、檢測和認證體系,提高重大能源裝備研發、設計、制造和成套能力。圍繞能源安全供應、清潔能源發展和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三大方向,著力突破能源裝備制造關鍵技術、材料和零部件等瓶頸,推動全產業鏈技術創新。開展先進能源技術裝備的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建設,提升煤炭清潔智能采掘洗選、深水和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油氣儲運和輸送、清潔高效燃煤發電、先進核電、可再生能源發電、燃氣輪機、儲能、先進電網、煤炭深加工等領域裝備的技術水平。
(五)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
當前,世界正處在新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交匯點,新技術突破加速帶動產業變革,促進能源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大力推動能源技術與現代信息、材料和先進制造技術深度融合,依托“互聯網+”智慧能源建設,探索能源生產和消費新模式。加快智能光伏創新升級,推動光伏發電與農業、漁業、牧業、建筑等融合發展,拓展光伏發電互補應用新空間,形成廣泛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新模式。加速發展綠氫制取、儲運和應用等氫能產業鏈技術裝備,促進氫能燃料電池技術鏈、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發展。支持能源各環節各場景儲能應用,著力推進儲能與可再生能源互補發展。支持新能源微電網建設,形成發儲用一體化局域清潔供能系統。推動綜合能源服務新模式,實現終端能源多能互補、協同高效。在試點示范項目引領和帶動下,各類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持續涌現,形成能源創新發展的“聚變效應”。
六、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改革
充分發揮市場在能源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市場化改革,破除妨礙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等問題,為維護國家能源安全、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構建有效競爭的能源市場
大力培育多元市場主體,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競爭,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體系,著力清除市場壁壘,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培育多元能源市場主體。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能源領域,形成多元市場主體共同參與的格局。深化油氣勘查開采體制改革,開放油氣勘查開采市場,實行勘查區塊競爭出讓和更加嚴格的區塊退出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口原油。改革油氣管網運營機制,實現管輸和銷售業務分離。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有序向社會資本開放配售電業務,深化電網企業主輔分離。積極培育配售電、儲能、綜合能源服務等新興市場主體。深化國有能源企業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發展,積極穩妥開展能源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動力。
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能源市場體系。根據不同能源品種特點,搭建煤炭、電力、石油和天然氣交易平臺,促進供需互動。推動建設現代化煤炭市場體系,發展動力煤、煉焦煤、原油期貨交易和天然氣現貨交易。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建設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等電能量交易和輔助服務交易相結合的電力市場。積極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二)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
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穩步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競爭性環節價格,促進價格反映市場供求、引導資源配置;嚴格政府定價成本監審,推進科學合理定價。
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推動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電力用戶或售電主體可與發電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交易價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機制改革,實行“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穩步推進以競爭性招標方式確定新建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推動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原則協商或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跨省跨區送電價格。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堅持保基本、促節約原則,全面推行居民階梯電價、階梯氣價制度。
科學核定自然壟斷環節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電網、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開展兩個監管周期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和電價核定。強化輸配氣價格監管,開展成本監審,構建天然氣輸配領域全環節價格監管體系。
(三)創新能源科學管理和優化服務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著力打造服務型政府。發揮能源戰略規劃和宏觀政策導向作用,集中力量辦大事。強化能源市場監管,提升監管效能,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守住能源安全生產底線。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深化能源“放管服”改革,減少中央政府層面能源項目核準,將部分能源項目審批核準權限下放地方,取消可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能源項目審批。減少前置審批事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壓減辦電時間、環節和成本。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能源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應進必進”,提升“一站式”服務水平。
引導資源配置方向。制定實施《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2016-2030)》以及能源發展規劃和系列專項規劃、行動計劃,明確能源發展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引導社會主體的投資方向。完善能源領域財政、稅收、產業和投融資政策,全面實施原油、天然氣、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引導市場主體合理開發利用能源資源。構建綠色金融正向激勵體系,推廣新能源汽車,發展清潔能源。支持大宗能源商品貿易人民幣計價結算。
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理順能源監管職責關系,逐步實現電力監管向綜合能源監管轉型。嚴格電力交易、調度、供電服務和市場秩序監管,強化電網公平接入、電網投資行為、成本及投資運行效率監管。加強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推進油氣管網設施企業信息公開,提高油氣管網設施利用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監管公平公正性。加強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建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制度,實施失信懲戒,提升信用監管效能。包容審慎監管新興業態,促進新動能發展壯大。暢通能源監管熱線,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筑牢安全生產底線。健全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提高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效能,建設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增強防災治災能力,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好轉。落實電力安全企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電力系統網絡安全監督管理,加強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和質量監督,電力系統安全風險總體可控,未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加強油氣全產業鏈安全監管,油氣安全生產形勢保持穩定。持續強化核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提高核安全監管能力,核電廠和研究堆總體安全狀況良好,在建工程建造質量整體受控。
(四)健全能源法治體系
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堅持能源立法同改革發展相銜接,及時修改和廢止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法律法規;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完善能源法律體系。推進能源領域法律及行政法規制修訂工作,加強能源領域法律法規實施監督檢查,加快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核電、新能源等領域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進程,將改革成果體現在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中。
推進能源依法治理。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推動將法治貫穿于能源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全過程。構建政企聯動、互為支撐的能源普法新格局,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圍。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暢通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渠道,確保案件依法依規辦理,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讓人民在每一個案件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
作者: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