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促進浙江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修改稿)》,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浙江省電力自給能力,推動以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大力推進“風光倍增工程”。穩步推動海上風電平價上網。規劃2022-2025年通過競爭性配置確定需要扶持的項目,分年度
11月29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促進浙江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修改稿)》,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浙江省電力自給能力,推動以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大力推進“風光倍增工程”。穩步推動海上風電平價上網。規劃2022-2025年通過競爭性配置確定需要扶持的項目,分年度裝機總容量分別不超過50萬千瓦、100萬千瓦、150萬千瓦、100萬千瓦。同時加快建設浙江海上風電基地,積極推進在建項目。
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開展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推廣光伏建筑融合發展,支持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裝分布式光伏,鼓勵現有公共建筑安裝分布式光伏。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允許分布式光伏電站在原電站容量不增加的基礎上,通過改造升級騰退屋頂資源新上項目。
鼓勵集中式復合光伏。鼓勵使用廢棄礦山、低丘緩坡等非耕地和園地資源,結合現代農業、漁業養殖等功能建設集中式復合光伏項目。探索光伏風電用海立體分層設權,拓展海域立體利用空間,鼓勵利用圍海養殖區、近海灘涂區、圍而未填海域等海域空間建設灘涂光伏項目。鼓勵光伏與生態修復、污染治理相結合。
強化接入消納保障,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在三年內不納入各地能源消費總量;全面推行省級綠色電力積分;加快建立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識和公示制度;并加強電網配套設施建設。
強化財稅政策支持。鼓勵市縣出臺支持光伏、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儲能發展的財政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風電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
意見稿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促進浙江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修改稿)》意見的函
為助力實現雙碳目標,貫徹“四個革命 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我省電力自給能力,推動以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高質量發展,我們起草了《關于促進浙江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修改稿)》,在前期征求有關廳局和地市意見的基礎上,現向社會公開。
歡迎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意見建議,時間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以企事業單位名義反饋意見的,請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饋意見的,請署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人:寧德軍;電話:0571-87056203;郵箱:ningdj.fgw@zj.gov.cn。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1月29日
作者: 來源:浙江省發改委
責任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