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能源局組織縣能源主管部門和各項目單位梳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列入年度建設規模的項目,研究分析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情況進行,對于項目單位投資不積極、確定無法建設的項目提出清理和廢止建議,及時騰出發展空間。通知要求各市于2023年4月17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加快推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能源局組織縣能源主管部門和各項目單位梳理2021年及以前年度列入年度建設規模的項目,研究分析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情況進行,對于項目單位投資不積極、確定無法建設的項目提出清理和廢止建議,及時騰出發展空間。通知要求各市于2023年4月17日前將擬廢止項目上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將按照公示無異議后廢止項目的同等規模及時返回各市,由各市組織安排項目,經省能源局同意,納入今年保障性并網項目中實施。
作者: 來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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